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发布时间:2023-04-21 15:19:30  

陕市监通告〔2023〕3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5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糕点、食用农产品5大类食品6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餐饮食品,冷冻饮品3大类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榆林市榆阳区清爽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1批次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榆林市榆阳区清爽水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西安市高新区奈九摩登居酒屋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自制),1批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宝鸡市高新区升平达冷饮经销部销售的标称西安米旗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威化/牛奶味雪糕,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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