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11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标函〔2025〕10号
  • 名称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1 14:55
来源: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在陕标准化技术组织,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8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的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市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围绕辖区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龙头企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加强与省局的沟通联系,针对性指导有申报意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规范如实填写《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并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局推荐。

二、各省属国有企业、省级行业协会、在陕标准化技术组织、省局直属单位直接向省局提交《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及相关印证资料;以标准化技术组织申报的,申报主体为秘书处承担单。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25331日前报送至省局标准处。经由各市局推荐的,还需提交《全国标准实施检测点推荐表》连同其他印证资料,以正式文件统一报送。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汇总后择优向总局推荐。

联系人:张曼莉,电话:029-86138366,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邮箱:392640467@qq.com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8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1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