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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时间:2026-03-27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25年度,省市场监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定位,科学组织统筹,狠抓工作落实。全年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治理、野生鸟类保护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工作。印发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和《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煤质监管。加强煤炭质量抽检力度,2025年开展动力用煤风险监测,省级监督抽查煤产品抽查451批次产品,发现38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的产品,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秋冬季加强执法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执法,深入治理燃煤污染,巩固禁燃区散煤销售动态清零成果,规范非禁燃区散煤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经营行为。在西安市组织召开散煤治理督导工作会议,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关中地区开展散煤治理督导检查。西安、咸阳、渭南、杨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三市一区”散煤流通领域交叉检查。强化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区域特点,围绕散煤治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宣传活动。

(二)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印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的通知》,在全省生产、流通领域组织开展相关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省级抽检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13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联合省住房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关中地区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督导各市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对全省各地市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要点培训。

(三)加强油品等相关环保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油品、车用尿素、铅蓄电池等环保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2025年省级监督抽查车用汽柴油405批次,不合格3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50批次,全部合格;铅蓄电池120批次,全部合格。开展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面排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重点区域场所开展排查检查30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86人次。

(四)严格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计量器具检测。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会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对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对被生态环境部门列为情节严重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的检验机构,取消资质。2025年取消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资质。开展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检查,全省检查环境监测机构及重点污染企业465家,核查环境监测计量器具19438台件。

(五)配合推动相关地方标准制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动涉及生态环保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2项地方标准(《涉金属矿山废弃矿硐污染治理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矿渣微粉制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地方标准技术审查13项、立项审查17项。组织编制《陕西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有效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体系建设。

(六)推动锅炉更新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锅炉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对列入淘汰类的锅炉,不予办理使用登记证,已办理的及时淘汰并注销使用登记证。2025年完成《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执行情况检查91台,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24套,开展锅炉定期能效测试141台。

(七)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配合省应急厅和省公安厅,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领域质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烟花爆竹领域质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2005年抽检3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5批次产品,9批次不合格。与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强化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

三、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收到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反馈清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省委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我局无牵头整改任务,配合整改任务有三项。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理论文章,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市场监管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实施方案》,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面排查涉鸟重点场所和电商平台,依法严厉打击出售、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全省系统执法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印发《市场监管专项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行动工作指引》和《陕西省常见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图册》,明确执法流程与标准,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执法指南。建立完善“一台账、两清单”工作机制,深挖涉野生鸟类问题线索。结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推动鸟类保护宣传进市场、进餐饮、进平台,积极营造野生鸟类保护氛围。

(三)涉“地条钢”企业查处取缔工作整改情况。配合发改、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进行查处。相关企业已按照“四个彻底”要求取缔整改,指导相关地市做好相关案件查办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压实生态环保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落实全省鸟类保护“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紧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经营等重点场所,持续严打严查严管各类违法行为。二持续加强采暖季散煤煤质监管。强化散煤质量抽检,扩大抽检覆盖范围,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从源头阻断劣质散煤流入市场。三是持续加强油品、化肥、含挥发性有机物等环保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推进锅炉绿色低碳转型。严格落实锅炉淘汰政策,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及时注销锅炉使用登记证。五是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机构坚决撤销资质。六是积极支持行业部门制定和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规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