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 2022-12-08 19:47:01 | ||||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罗** | 工作单位 | 东北***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2018年,西安市正泰五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北方惠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陕西盾实人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人防设备门企业达成横向垄断协议,违背《反垄断法》,原陕西省物价局对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书,文号为陕价反垄断处罚〔2017〕21号等(其他12份处罚书文号并不确定,但应为连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本人职业为研究生,资料仅做科研用,本人承诺绝不外传。若需本人职业证明,请贵局提供邮箱渠道,可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
光盘 电子版信息 邮件 纸质信息 |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传真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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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办理结果 | 已处理 | |||
备注 | 您好,已于12月22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