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
(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等承担的陕西省地方标准《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公示,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13日前发送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唐 欣
电 话:13636802417
邮 箱:595816785@qq.cn
附件:1.《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征求意见稿
2.《包装类煤炭产品采样方法》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