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公告
2020年第1号
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市级政府质量工作
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陕政办发〔2014〕35号),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组织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等成员单位,对市级政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按照行政区划排名):
A级: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
B级: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
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