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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成为群众身边的贴心人”韩城市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27 16:22:25  

为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主题活动。市局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急难愁盼的小事入手,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送温暖传党恩。

为了更好地践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振消费欲望,优化消费环境,打造“品质韩城,放心消费”城市,4月26日,韩城市在国阳百货门前举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启动仪式,并为首批承诺“无理由退货”企业授牌。

(为承诺企业授牌)

次活动结合韩城实际,坚持以“政府鼓励和倡导,商家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基本原则,先从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试点稳步推行,逐步引向更广领域。率先在商贸流通领域试行。推行范围:商贸流通领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店的部分商品。如百货、服装、鞋帽等,具体以商家承诺的范围为准。目前承诺的商家有金马商场、三立商城、国阳百货、天惠商城、阳光生活、商业大厦、国美电器、红星美凯龙、神农葡萄庄园等。对于参与承诺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登记,建立《无理由退货商家动态备案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发给承诺商家标识牌,张贴于企业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承诺商家应明确退货的条件、范围和流程,消费者须在商家承诺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提出合理诉求。一是退货条件:(1)所购商品须在承诺商家购买属于可退货范围;(2)在商家承诺退货时间范围内;(3)不影响二次销售;(4)消费者退货需提供相关消费凭证并经商家确认消费真实性。二是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消费者存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消费行为,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经有关部门查实后,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现场督查国阳百货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情况)

(签订承诺书)

韩城市副市长宏健要求充分认识施行“无理由退货”服务的重要意义,把推行无理由退货服务同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相结合,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把无理由退货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求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等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要求各承诺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试点契机,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积极履行承诺,为提高自身效益、推进韩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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