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要求以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适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通知(市监计量〔2020〕年6号),结合我省充电基础设施(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建设运营状况,为了更好地从技术上规范我省充电基础设施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充电电量的公平结算,维护消费者和运营商的合法权益,履行计量法赋予的社会职责,省计量院自生产复工以来,业务部门和专业实验室主动作为,为企业强检申请答疑解惑,确认多家企业提交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强制检定申请。
省计量院电磁计量测试中心作为实施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的专业实验室,自2016年技术调研至2018年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来,先后完成两次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风险监测任务,并开展了多家企业的委托检测工作。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8号公告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完检时间明确要求的背景下,电磁计量测试中心切实履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职责,组织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提交申请的充电设施进行免费现场强制检定,历时数周,完成第1批次强制检定工作,得到了申请企业和许多新能源车主的一致好评。电磁计量测试中心将在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再接再厉,努力完成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强制检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