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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荣获榆林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3-02-02 19:46:37  

 

1月29日,榆林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营商环境突破年动员大会暨全市招商引资表彰会议,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荣获榆林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1年以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创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扎实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预防滥用行政权力,对企业非主观轻微违规、未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助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破解融资难问题,帮助企业扩大生产、释放产能。加大对企业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与山西忻州、吕梁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建立晋陕蒙三省四市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守牢食药安全底线。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物价、广告、直销传销等,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民生安全。

四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围绕2022年消费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指导各县市区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全年受理分流转办消费者投诉、举报15885起,已结案1514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9万元。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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