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推进A级旅游景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助力陕西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与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发挥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健全放心消费创建联动工作机制。要做好宣传培训,多角度、多层次宣传,调动旅游景区管理者和景区经营者的参创积极性、主动性,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支持旅游景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抓好动员部署,加大培育力度,加强跟踪指导,推动省域内旅游景区应创尽创。
通知提出要紧紧围绕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等5个方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
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制度,推动旅游景区做好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商品质量,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做到质量、计量诚信,依法经营,无“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无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行为。
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旅游景区门票、停车场、景区内交通工具、游乐设施等明码标价、收费明细具体,无价格欺诈、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行为,旅游消费环境健康有序。
健全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做好“住”的服务、“行”的服务、“游”的服务,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
设立、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并配备工作人员,在旅游景区醒目位置公示消费维权服务站电话及位置,及时主动依法受理、处置消费者的投诉,进一步打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在陕消费更放心、更满意、更舒心。
(消保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