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发〔2023〕12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
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我省特种设备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省局决定2023年在全省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以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特种设备领域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巩固和发展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形势,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主题是:“学先进、强责任、保安全”。以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钢集团汉钢公司)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为示范、为标杆,号召全省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学习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在制度建设、网格化管理、双重预防运行、设备管理与维护、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先进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各企业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使特种设备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彻底扭转“政热企冷”和“政府担心、企业粗心”的状况,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参观学习。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辖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积极到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参观学习,必要时组织高风险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学习交流,进一步拓宽企业思维视野,创新理念思路,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督促企业落实。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企业充分借鉴陕钢集团汉钢公司经验,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省局印发的《两个清单》《两个指南》的要求,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三)树立示范典型。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采取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逐步铺开的方式,以陕钢集团汉钢公司为示范,以特种设备聚集的高风险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培育2-3个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的典型企业,逐步向特种设备各个领域拓展,将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引向深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特种设备有关企业要切实把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务必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贯穿到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之中,按照“严、深、细、实”的要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企业,营造舆论声势,增强对企业的教育、引导和监督。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活动重点放在督促指导企业上,注重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议,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标本兼治的指导意见,不断把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活动推向深入。
请各地于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向省局特设局报送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省局联系人:任明刚,电话:029-86138283;
汉中市局联系人:王伟,电话0916-2592510;
勉县局联系人:陈勇,电话:0916-3218083;
陕钢集团汉钢公司联系人:胡刚,电话:18220669885。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