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2〕8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3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193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黑芝麻,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生产日期:2022年4月17日,标称生产企业:西安富颐食品有限公司。抽样地点: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奥园分公司。
二、处罚情况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1日立案,2022年11月17日结案。经查,西安富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停产,2022年8月7日申请复工复产。2022年9月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天津市市场监督委员会发出协查函,2022年10月天津复函确认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奥园分公司从天津市河北区津贤粮油批发经营部处购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及第五十七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行政处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