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1]2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1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知》(2020年第2248号),现将涉及我省2家生产,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户县华兴食品厂生产的麻辣豆香锅巴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于2021年2月15日立案,2021年2月25日结案。该单位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所得520元,罚款51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拌料桶清洗不彻底导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管控生产过程;二是加强设备容器清洗段人员培训,完善管理机制。
二、陕西今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今正牌淫羊藿灵芝胶囊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水分。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5日立案,2021年2月20日结案。该单位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今正牌淫羊藿灵芝胶囊》(Q/SXJZ 0005S-2019)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2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内包材质量问题导致。
整改情况: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进行原因排查;严格控制内包材质量;制定严格的内控标准;加强出厂检验,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改善储运条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三、临渭区丰原镇家家爱超市经营的迈得旺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7日立案,2020年12月25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单位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厂家的问题导致的。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迈得旺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并立即发出召回公告。二是加强采购查验工作。
四、临渭区丰原镇新兴商店经营的西安市户县华兴食品厂生产的麻辣豆香锅巴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7日立案,2020年12月25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单位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厂家的原因导致的。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麻辣豆香锅巴,并立即发出召回公告。二是加强采购查验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