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9日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为帮助社会有关方面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办法》条款内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了《办法》政策解读,使《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发挥指导作用。
一、为什么要制定本管理办法?
为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食品检验工作,制定并实施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的要求,夯实企业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检验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参考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食品生产企业检验与监管工作进行指导规范。
二、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意义何在?
检验环节的缺失是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存在的弱项和短板,现行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检验,但对企业落实检验制度要求不够具体,产品检验率、企业检验室使用率、检验人员在岗率及检验能力等都需要进一步规范。依法制定一部内容较为具体的关于食品生产企业检验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为监管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提供具有一定操作性的监管规范,解决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工作中存在的个别新情况、新问题。本办法的出台,是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的有益补充。
三、《办法》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办法》共八章三十二条,同时附录《各类食品出厂检验项目》。正文内容主要包括检验室设置、管理,人员管理,检验范围、方式,监督管理,总则、附则等内容。
主要从检验室布局、配置、防护,检验室制度建设、检验记录、试剂存放安全、留样管理、样品处置,检验人员能力要求、职业道德、人员培训,进货查验、过程检验控制、出厂检验,企业自检、快检、委托检验,以及检验人员能力抽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企业检验行为进行了指导规范。
四、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企业的检验工作,以及对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与监管。
五、《办法》实施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办法》附录《各类食品出厂检验项目》中“出厂检验项目”栏内容,主要是依据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要求的出厂检验项目或企业检验能力要求列出的,供企业与监管人员应用时参考。实际工作中,存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各类食品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不同的情况,实施过程中应依据法律适用原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对出厂检验项目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办法》的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相关联系:《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检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