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二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子仲出席,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单红主持。

自我省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孙春兰副总理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支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下大气力维护线上线下市场秩序,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市场价格监管方面。及时发布了《疫情防控相关商品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进行警示告诫,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主动稳定市场价格。迅速报经省政府批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销售防疫物资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哄抬价格的4种情形进行了认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与发改、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信息,立足各自职责共同发力,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各种媒体渠道每天发布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向公众普及价格常识。同时,不断加大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巡查检查力度,自23日以来,每天出动检查人员4千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千余家,先后查处41起哄抬物价和未明码标价案件,并对31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目前全省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
二、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防疫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抽检。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动抽检,完成3批次非医用口罩、77批次洗衣粉及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40批次皂类产品、17批次家用纸制品、16批次湿巾产品的抽样,目前检验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抽检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依托“陕冷链”追溯平台及时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建立进出货台账,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存放、销售和加工有关规定,不断加大检查力度。12月23日至30日,全省共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3118个次;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2875户次,销售户2.4万户次,餐饮服务单位3.6万户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23.9万人次,进口冷链食品样本3244个,均无阳性报告。
四、网络交易监管方面。对淘宝、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内经营户销售的非医用口罩开展网络监督抽查,将9批次不合格线索及时转交相关市局查处。对省内京东到家、美团优选、盒马鲜生等六个平台销售的米、面、油等六类生活必需品开展价格监测,日采集样本410个。监测显示各平台生活必需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五、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省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实行全员轮守,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12月20日至30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1万件。其中食品类3082件,药品类165件,疫情用品类74件,生活必需品类1714件,民生必需品类中针对价格方面1213件。以上投诉举报均及时转属地监管部门核查处置。
六、其他监管工作方面。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民用住宅内电梯安全保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畅通电梯维保和救援通道,鼓励使用单位、维保单位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电梯实施在线检查,加强轿厢内的消杀和通风,保证电梯运行安全和防疫消杀到位。升级改造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不见面”审批,持续提升登记注册效率,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开办需求正常运转。印发《加强疫情防控规范广告活动提醒告诫书》,要求广告从业人员及相关单位,坚持正确导向,规范广告发布。成立计量应急检测小组,24小时驻守气膜移动实验室,对承担西安市部分区域的核酸检测设备进行现场检验,为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技术保障。同时,我局152名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组织号召,下沉社区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坚定信心、扛实责任,持续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市场价格、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网络交易、消费维权、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确保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三秦都市报记者提问:
自西安市提升疫情防控等级以来,防疫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量集中增加,有群众反映部分社区超市鸡蛋、蔬菜、水果等价格上涨,个别经营者借机会哄抬价格,请问市场监管部门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牛子仲回答:
当前保持防疫物资和粮油菜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对于疫情防控来说至关重要。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对哄抬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露头就打。通过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我局及时与省发改、商务、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通过监测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互通信息,有针对性的指导各地做好监管工作。前期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要求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开展价格检查,近日我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调整检查重点,要求对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供应点、小型连锁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我局成立了服务指导工作专班,主动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建立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通过以上手段实现了上下之间、左右之间的有效联动和共同发力。
二是丰富政策工具,加强宣传引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老百姓最为关心,市场反应也最为敏感。我们联合省发改委,报请省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4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以12月22日为时间节点限定了35%的进销差价率。该《意见》对于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指导基层执法检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还通过中省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和关于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介绍市场价格秩序以及有关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广而告知12315平台投诉举报的网络和热线多条途径,方便广大群众反映问题、举报线索。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铁腕执法。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封控、管控小区内无法进入开展查处的情况,采取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实行远程联动执法检查。并通过视频方式对京东、美团、盒马等130余家电商、商超企业进行约谈提醒。近几日西安市局连续对浐灞生态区蔬果鲜生活超市和王子果蔬便利店哄抬蔬菜价格违法行为分别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广大经营户产生了极强的震慑作用。省局每天也派出两个巡查组对西安市市场进行暗访检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我省总体防疫物资和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我们也继续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不断扩大政策宣传的渠道,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