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
1.碘是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需的微量营养素,是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
2.甲状腺激素参与身体新陈代谢,维持所有器官的正常功能,促进人体尤其是大脑的生长发育。
3.孩子大脑发育从母亲怀孕就开始了。胎儿期和婴幼儿期(0-3岁)是孩子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孩子在胎儿期和婴幼儿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可能造成克汀病、聋哑、智力损伤等。
4.胎儿所需要的碘全部来自母亲,孕妇碘营养不足会造成胎儿缺碘。如果孕期严重缺碘,会出现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
5.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碘的需要量明显多于普通人群,需要及时补充适量的碘。
6.成年人缺碘可能会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
二、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
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尤其山区、丘陵、河谷地带、荒漠化地区和河流冲刷地区缺碘较为严重。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食用碘盐是最简便、安全、有效的预防方式,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三、如何正确选择和使用碘盐
1.应该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营业场所购买碘盐。
2.正确识别碘盐与非碘盐。碘盐必须有包装和碘盐标志,有“未加碘”字样的为非碘盐,购买时要辨认清楚。
3.选择符合碘含量标准的碘盐。我省确定的食用盐碘含量为25mg/kg,允许波动范围18-33mg/kg。
4.购买的碘盐要妥善保存。碘盐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日光直射和吸潮;离开灶台存放,避免高温影响。居民可购买小包装碘盐,存放时间不宜过长。
5.防止碘丢失。烹饪时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避免用碘盐爆锅、长时间炖、煮,以免碘受热失效而失去补碘的作用。
四、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工信部门为盐业主管部门,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食盐储备等监督管理,对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非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依法取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主要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加强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对我省食盐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将食盐生产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2.开展食盐销售市场检查。2019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农贸市场、零售网点、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等24000余户进行了监督检查。
3.加强食盐质量抽检。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抽检食盐100批次,其中4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碘含量不符合我省加碘标准,对不合格盐品已依法处置。
4.严格执法。2019年各地市查处涉盐案件37起,没收违规盐品23.16吨,下架不符合我省碘含量标识的盐品30吨。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食盐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