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又到了开学季。在你们紧张学习愉快生活的同时,请时刻 注意防范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尤其是要警惕社会上和校 园周围存在的潜在危险—传销。
传销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传销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收取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可获得计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拉人头,即拉人加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计提报酬。三是团队计酬,即以发展下线人员的销售业绩计提报酬。
传销是财富陷阱,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传销组织者为达到聚敛钱财的目的,打着从事经营活动的招牌,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对参加人员培训“洗脑”,甚至歪曲、虚构国家政策,不择手段诱骗群众钱财,致使绝大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传销人员更是利用亲朋好友,以介绍工作、创业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甚至限制人身自由,造成参与者钱财损失和精神创伤的双重打击,导致有的参与人员心理扭曲报复社会,引发抢劫、杀人等治安违法行为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还有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混淆直销、传销的基本概念,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更有一些人利用传销从事迷信、帮会等违法犯罪活动;新型网络传销,打着“消费返利”、“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网购平台”等幌子,以“高额回报”诱骗他人参与,非法牟利,参与者误入歧途后荒废事业,甚至精神崩溃、财破身亡,给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尤其是近年来,大学生身陷传销,遭拘禁或身亡的消息屡见媒体。山东张超被骗传销因病被弃身亡事件、天津静海李文星求职误入传销组织遭非法拘禁死亡事件等悲剧,历历在目,令人惋惜的同时,一次次敲响了警钟!请同学们一定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不要相信“一夜会暴富”。在学习和生活中时刻警惕和注意“好工作、高工资、高福利、低投入、高回报、高返利”及“交纳会费、注册会员、邀请码、返利返积分”等字眼信息,遇到这些信息,一定要多思多问多询多查,防止误入陷阱。
为防止传销进入校园这片净土,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和广大 学子生命财产安全,特致信广大学子:希望同学们通过不断学 习法律知识,通过关注媒体对传销的揭露,识别传销,警惕传
销不法人员利用同学们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相对不足的弱点,以慈善互助、加盟创业、联谊交友、临近毕业帮助应聘工作等为幌子进行的蛊惑诱骗。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争当“拒绝传销、打击传销”的志愿者,积极宣传传销的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发现传销活动线索及时向学校反映,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防止其危害校园,危害社会。
同学们,让我们携手拒绝传销,抵制传销,共建无传销校园,共创和谐的校园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
陕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