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评价 提升履职效能

  发布时间:2023-03-22 17:21:55  

近日,省局出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方案,部署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认真开展自查评价和整改提升,有效保障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方案》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等10个方面,建立包括77项重点任务的市级局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部署各市级局2023年到2024年期间,按照上述指标体系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要求每年开展自查整改。省局将采用抽查案卷、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及自查情况开展核查指导,2025年组织终期核查和全面总结评价,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典型做法。

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是落实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统一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总体安排的重要举措,是顺利完成十四五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任务的重要支撑。《方案》提出的指标体系为全系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供了具体遵循,将有效指引全系统深入盘点法治建设成效不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水平,固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为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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