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促进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近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目前工作中把握不准、反映较多的问题统一作出明确说明。
依照《电子商务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汇总梳理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基础上,《通知》就电子商务经营者不需要登记的情形,仅开展线上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登记要求,登记信息公示规定,ICP许可证办理的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对于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开展日常监管具有积极指导意义。
当前,网络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最具创新活力的经济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要求,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促进网络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