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和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在商洛市市场监管局举行陕西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商洛丹参》制定服务签约仪式,签订了商洛丹参标准制定协议。

据悉,“商洛丹参”,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丹参为常用中药,有活血祛瘀、安神宁心的作用。陕西省商洛市地处秦岭南麓,是“道地”丹参老产区。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对商洛丹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5年8月25日起对商洛丹参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05年第116号)。现在,商洛丹参标准的制定,将为商洛丹参产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商洛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