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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时间:2022-01-13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部署,商洛市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全面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商洛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的平稳运行。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价竞科、综合执法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价格监管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疫情和“双节”期间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重点打击;切实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实行联合惩戒,形成对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三是联合市发改委及时转发了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销售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执行进销差价率不超过35%的规定,为价格监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四是为各县区局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及法律依据汇编》30余本,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优势,随时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咨询,指导各县区局开展价格监管执法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业自律。一是及时向企业发放《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3000余份,提醒企业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利用商洛新闻网、商洛发布、市县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累计宣传转发10000余条价格检查动态信息。三是组织中心城区大中型超市负责人建立价格监管微信群,及时推送价格政策规定,开展网上行政指导,全面了解价格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下发《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切实履行职责,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求中心城区各大商场超市在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栏,每日将米、面、油、肉、奶、蛋及主要蔬菜进销价、差价率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广大群众放心购买。三是迅速处置省局转办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费用举报线索,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夯实属地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一是督促各县区局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经营者销售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明码标价,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价格稳定。二是对中心城区各经营主体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目前共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案件8件,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主体的嚣张气焰。

来源:商洛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