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与陕西高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时间:2023-03-15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14日,在陕西高院举行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暨建立联动机制会签仪式上,省市场监管局与陕西高院签订了《关于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陕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麟,审委会专职委员赵学玲,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蓬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赵鹏出席活动。

刘蓬勃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旨在强化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制度为消费维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同管理提供了平台,推动形成了“统筹协调、共同发力、整体推进”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省市场监管局和省高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是深入落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职责的积极探索,也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加强协作提供了新的开端。

刘蓬勃强调,《意见》在省级层面就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司法建议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消费集体诉讼、公益诉讼、案例与信息发布、联合宣传与联合培训等方面,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专项联动机制。这是在联席会议机制的大平台上,搭建的专项工作平台,两者互相支撑、互相助力,共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共通、资源共用、权益共护、联动共治、成果共享”的共治共建。联动机制的推进,必将促使两个系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强化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为全省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必将有利于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新社、法治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人民网、陕西网等22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