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为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抵制过度包装,遏制资源浪费,培育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相关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二、相关经营主体要积极学习强制性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43284-202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不打“擦边球”,不存侥幸心理。
三、相关经营主体要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采用可回收、易处理、易降解、可再利用的包装,做到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成本适度、无害加工、绿色生产。鼓励经营主体对外公开符合绿色低碳理念的产品标准、专利、工艺配方等,供其他经营主体使用,以增强社会效益。
四、电商平台要加强平台内经营主体资质审核,要求经营主体提供上架商品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或承诺声明。鼓励经营主体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
五、广大消费者要摒弃搞攀比、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自觉抵制“高价”“豪装”商品,自觉做到酒席不铺张、宴请不浪费。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节令商品,并保存购物凭证,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通过网站(www.12315.cn)、手机app(全国12315 平台)、微信公众号(陕西市场监管——公众服务——12315投诉举报)、12315热线电话(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