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权规范行使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有效防范执法权滥用和私用,不断筑牢公正文明执法防线,充分保障市场监管执法活动合法、规范、高效开展,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工作制度》分别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制度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共13条。《工作制度》明确,执法权规范行使要坚持“理念引领、制度约束、技术支撑、监督保障”基本原则,围绕执法权规范行使关键环节,科学构建“教育预防—行为规范—监督问责”制度体系,实现以规范化执法提升市场监管公信力的核心目标。
《工作制度》要求,要建立常态化法治教育机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界定执法权限,严肃违规干预提醒告诫,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对存在执法权滥用、超权限执法、未落实全过程记录或行政执法公示要求等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设置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梯度化处理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工作制度》还要求建立负面案例通报机制,对因参与法定执法职能以外工作,导致案件查办受阻、引发负面影响的,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列为负面典型案例,并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批评,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稽查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