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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8期)
时间:2025-09-08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5〕4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8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7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悠沁滋牌木瓜酒,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商洛乐之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大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洛源老刘家牌洛源豆腐干,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西安享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华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荣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蕨根粉丝,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限值问题

(四)紫阳县王祖军茶叶店销售的标称紫阳县黄太平茶叶加工小作坊生产的红茶,1批次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旬邑县豳蜂野生中华蜂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抖音网上(网店店铺名称为豳蜂蜂业野生蜂蜜专卖店)销售的洋槐蜂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六)标称蓝田县颐蜂堂生态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眼蜜,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七)标称陕西吉梦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旺隆达牌油炸蚕豆,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者可扫码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或关注“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公众服务”-“你点我检”,进入意见征集系统,点选所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和抽样场所,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票选结果适时开展监督抽检。该系统不收集个人信息,请放心参与。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