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市监通告〔2025〕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468号),现将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和天下综合零售店经营的陕西伊好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妃红枣软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贵妃红枣软糕。
生产日期:2024年7月1日。
规格型号:458克/袋。
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生产企业:陕西伊好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经营企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和天下综合零售店。
(二)处罚情况
1.生产环节。该单位生产的不合格贵妃红枣软糕系原料把关不严导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结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70元,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570元。
2.经营环节。鉴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和天下综合零售店
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
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二、西安景腾果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西安纯美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猕猴桃凉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猕猴桃凉果。
生产日期:2024年8月16日。
规格型号:500克/袋。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生产企业:西安纯美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企业:西安景腾果业有限公司。
(二)处罚情况
1.生产环节。该单位生产的不合格猕猴桃凉果系脱硫池渗水导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结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行)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30000元,罚没合计30100元。
2.经营环节。鉴于西安景腾果业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