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6-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陕西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时间:2026-01-27 09:49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陕西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各项工作,《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共设定4类21项重要指标,截至“十四五”末,已完成18项,未完成3项。其中,“新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指标因全国统一规范示范创建活动而调整取消;“中国质量奖”“消费品质量平均合格率”两项指标,经多方发力推进仍未达成既定目标

1 “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目标值

当前值

完成情况

1

实有经营主体总量(万户)

预期性

600

600.83

已完成

2

企业在经营主体中的占比(%)

预期性

26.67

28.25

已完成

3

中国质量奖(个)

预期性

≥1

0

未完成

4

全省在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预期性

2001

2178

已完成

5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项)

预期性

20

35

已完成

6

主导制定国家标准(项)

预期性

100

366

已完成

7

发布地方标准(项)

预期性

400

577

已完成

8

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张)

预期性

60000

73092

已完成

9

新增国家质检中心(个)

预期性

2

3

已完成

10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预期性

8

13.01

已完成

11

PCT专利年申请量(件)

预期性

900

2442

已完成

12

地理标志商标(件)

预期性

160

161

已完成

13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个)

预期性

100

158

已完成

14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人)

约束性

0.29

0

已完成

15

消费品质量平均合格率(%)

预期性

≥92

89.42

未完成

16

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约束性

5

5.06

已完成

17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预期性

≥98

99.08

已完成

18

新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个)

预期性

1-3

2

已完成

19

新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个)

预期性

20

6

调整取消

20

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

预期性

98

99.44

已完成

21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家)

预期性

20000

27034

已完成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畅通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准入制度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前置审查环节,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完成全省10个试点县(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面落地“证照分离”改革与“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零收费”,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探索推行“免申即办”改革。将16类57项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2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强化登记注册规范化管理,实施企业登记身份实名验证,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登记自主承诺制,试点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与“一业一证”改革。8个涉企业务系统接入电子营业执照,182.8万户经营主体完成申领,累计使用204万次。依托陕西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开展经营主体名称资源释放试点。“十四五”以来,全省新设各类经营主体410.80万户;其中新设企业110.64万户、个体工商户298.50万户。截至“十四五”末,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600.83万户,较“十三五”末增长35.88%;其中,企业169.74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28.25%,较“十三五”末提升3.79个百分点,经营主体结构持续优化。

二是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制定《陕西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工作细则》,省局统一承办14类27个品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业务。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分类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对部分低风险食品(食品小作坊)生产实行承诺许可制,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限,有效降低行业准入门槛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完善经营主体退出制度。实施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集成改革,升级企业注销专区平台,实现“一网申请、一次填报”。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平均压减申请材料30%以上,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缩短至20日。落实企业强制退出制度,探索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二)强化监管执法,促进公平竞争

一是加大竞争执法力度。第一,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增设公平竞争审查处,完善审查机制,累计审查增量政策措施4.79万件、修改调整195件,清理存量政策文件11万余件、修订废止732件,从源头上防范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出台。建立重大政策部门联合会审机制,成立中国—中亚竞争政策研究院,组建反垄断专家智库。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构建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公平竞争审查连续多年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第二,加强反垄断执法。发布《陕西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组织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开展反垄断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与合规辅导,统筹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建立西北地区经营者集中审查协作机制,审查质效稳步提升。第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反不正当竞争案件510起。组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月活动,发布《陕西省经营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建成8家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园区)。第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双打”工作跻身全国第一方阵,组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货值7.11亿元,办结各类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2803件。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第一,加强价格监管。开展重点商品、重要物资价格监测,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立案230余件,实施经济制裁2.59亿余元。部署民生重点领域价格专项整治10余次,立案500余件,实施经济制裁8700余万元。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治理,累计检查“转供电”主体1.15万户,为20.62万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退还多收电价款3.46亿元。第二,推进规直打传工作。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完善长效机制和防范体系,捣毁窝点1300余个,教育遣散8100余人,开展公益宣传1700余次,发布警示提示1400余次,行政立案传销案件60多件,移交网络传销案件20余件,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区域整治成效显著。第三,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建成“一网一库两中心三模块”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网络监测与执法办案联动机制,责令整改网站5764个次,关停网店2134个次,查处涉网案件1030起。通过“电商点亮”行动,推动32万余户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出台外卖送餐员权益保障实施意见,咸阳成功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第四,加强广告监管。出台《广告监测数据规范》,抽查监测各类广告1235万余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1.5万条次。强化广告协同监管,开展涉导向广告及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探索广告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机制,编制《陕西省广告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析报告》。出台广告产业发展系列文件,组织广告行业设计制作技能大赛,“新发展 陕西范”公益广告大赛,建立西北区域广告监管与产业发展合作机制,省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成功落地。

(三)强化安全监管,坚守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占比由1.5%提升至2.2%。调整成立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三书一函”、工作约谈、重大事项督促落实等制度规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打造市级示范样板企业788家,全省6.7万余名干部包保47.8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第二,构建严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三防四抓三严”工作法,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评”工作机制,构建陕西省食品安全风险地图,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管控指南、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婴粉生产企业风险防控方案等制度。“守查保”专项行动排查经营主体57.6万户,发现处置风险问题企业8.2万户。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208个,建成2个部级、9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监测食源性疾病26.45万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26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不合格食品通报、重点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20余起。第三,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豇豆、芹菜、“7条鱼”等药残突出问题治理和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治理,完成60家涉镉企业污染源整治。深化“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退运或销毁不合格进口食品30批次共174.2吨。全省有效期内绿色食品1049个、有机产品认证证书903个、名特优新农产品44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17个,2市12县120个生产基地被认定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第四,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入驻企业10548家,可追溯面积275.9万亩。开发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陕生鲜”,入驻257家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12.9万户销售者。全面推进肉类产品无纸化出证。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化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成为全国先行先试样板。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保持在5批次/千人以上,累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00.5万余批次,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1%以上。加快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制度标准13项,推广“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9.44%。强化网络餐饮监管,下线不合格商户6299家。第五,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铁拳”“昆仑”“清源”等行动,查处食品案件3.21万件,公安机关侦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19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24名,捣毁窝点1309处,涉案价值22亿元。持续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秦风秦韵话食安”等食品安全专栏20余个,营造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我省连续6年获国家食品安全考核A级等次。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第一,全面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设立地市药监分局,制定事权责任清单、督导协作清单、风险管理会商办法等32项制度法规,建立苏陕协作、西北片区协同的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推进查稽结合、抽检分离、监检结合等改革。成立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及5个分中心,配备专职检查员142名,兼职检查员662名。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成药械化抽检36499批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合格率分别为99.45%、95.06%、99.24%。加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疫苗(药品)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省内5个重点品种全链条数据入网管理。持续推进疫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实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9.3万户药械化企业建立“一企一档”,7411个药品、2601个医疗器械产品建立品种档案,12.1万名重点监管人员建立人员档案,2万余户企业完成信用评级。加强药品检查稽查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查办药械化案件14839件,涉案货值5448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75件,处罚到人85人次。第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批准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3794个,上市后变更备案4031个。130个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累计兑现一致性评价奖励5270万元。Ⅰ类创新药实现零的突破。实施培育千亿级高端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发布《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7个品种趁鲜切制药材标准,建立3个标准化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基地,GAP认定立项企业58家。实施“百人帮百企”行动,建立8个药品监管实训基地,组织培训21期,累计参训2700人次。组建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获批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2个,参与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4项,完成国家药典委标准提高项目2项,制修订标准20余项。编撰《陕西道地中药材》专著,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5个、种植基地10个、生态种植基地10个,药用植物科技创新基地35个。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日常及专项检查。制定4项双重预防地方标准,梳理1250家高风险企业清单,指导1116家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配备企业安全总监及安全员5万余人。开展“送技术、送服务”活动,指导1045家企业消除风险隐患1147个。建成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纳管单位6.13万家、设备55.3万台(套)。全省在用电梯100%纳入96333应急处置响应平台管理。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开展气瓶责任保险试点,提升事故赔付能力。成立省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调查专家库,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和应急演练。实施特种设备检验监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强化机构和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质量。

四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严格生产许可管理,新增获证企业435家。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电线电缆、化肥、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儿童玩具、学习用具等产品质量监管。加强散煤质量监管,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监督抽查规范化数字化,累计抽查1316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788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224批次。制定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实施“源头赋码”制度,建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入驻企业837家、产品9544种,生成追溯码25646个。

(四)强化质量提升,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1025”示范工程,深入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县行动。第一,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制造业与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提升行动,制定“两品”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制度,建立“一张清单、一套程序、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的规范化调查工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快速响应与舆情应对机制,加强质量问题多发产品舆情监测,推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修订《陕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累计召回缺陷消费品12.6万件。第二,提升工程质量。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制度,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组织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加强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第三,提升服务质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陕西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措施》《陕西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完善省市两级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机制,实施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完善文旅标准和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发布《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地方标准。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公布首批省级“优秀群众文化品牌”项目。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公共服务满意度连续两年保持在“满意”水平。第四,提升企业质量能力。制定《质量强企工作指南》,隆基绿能入选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名单。组织“卓越质量三秦行”活动,开展质量帮扶活动413次,服务企业1147家,帮助695家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引导196家企业导入《领军企业培育导则》。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724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累计培养首席质量官3800余人,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整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建成“秦质享”质量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第五,加强品牌建设。加强政府质量奖梯队建设,9家企业、1个班组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2个组织获陕西质量奖,20个组织获陕西质量奖提名奖,11个市(区)落实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兑现奖励资金2161万元。完善“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实施“陕西精品”品牌培育行动,统筹15个工业集聚区、1380个农业园区,实施“富硒+有机”品牌提升行动。连续举办丝博会“一带一路”品牌建设论坛、陕西精品推介、“品牌日”等系列活动,扩大陕西品牌企业影响力。

二是夯实计量基础建设。新建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77项,累计建立保存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178项;发布实施陕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92项,全省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更加完善。筹建成立省级计量技术委员会5个,现有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1个、国家级和省级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6个,全省产业计量测试服务集群初具规模。开展省级A类计量比对15项,主导国家计量比对5项。强化能源计量管理,连续对67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陕西)正式运行。深入推进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查处案件151件,涉案金额2.31亿元。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查处不合格计价秤1910台,广泛开展“手机变砝码”活动。大力整治水电气计量问题,更换失准器具2082台,查处不合格“三表”1539个。持续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成立专业计量技术服务团队270余个,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23550人次,为企业解决计量技术问题850个。

三是实施标准强省战略。主导制订国际标准35项、国家标准366项,发布省级地方标准577项。编制印发涵盖农业、交通、信息技术、生态环境、旅游演艺、家政养老等行业领域标准体系18项。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累计发布团体标准366项。已建在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89个,位居全国第8位。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2个,位居全国第7位。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7个,居全国第4位。成立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56个,居全国第8位。深化企业对标达标活动,开展养老机构企业标准“领跑者”评选。中亚标准化(陕西)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建成中亚标准化资源库,实现5万余项中亚国家标准题录在线查询。全面推进杨凌旱区农业标准化“四区一高地”建设。

四是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第一,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全省1972家检验检测机构取得省级CMA资质,从业人员5.43万人,较“十三五”末增长23.9%;拥有各类仪器设备27.67万台套,较“十三五”末增长41.3%,仪器设备资产原值136.78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57.5%;当年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1106.4万份,较“十三五”末增长23%,营业收入97.05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17.7%。统筹建立西北地区检验检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开展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进行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篡改检验检测数据等严重违法行为。国家煤及盐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正式成立,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羊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完成筹建,兰炭及副产品、保健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9个省级质检中心成立。“计量光学及应用”“石油管及装备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输变电设备”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建成运行。第二,推进质量认证提升。认证机构由“十三五”末的10家(主机构)增长至27家,全省共有有效认证证书9.1万张、获证组织2.86万家,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91.55%和57.2%。加快推进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工作,“丝路民宿服务认证创新发展联盟”揭牌成立。深化全省有机产品认证先行区创建活动,发布《全省有机产业发展白皮书》,促进县域有机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认证促进中心陕西分中心,“湾区认证”证书实现零的突破。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第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制定《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申请前评估》地方标准,支持76家企业牵头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进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现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5家、优势企业183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96家、优势企业205家。推进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建设,发布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1个、省级地方标准21个。连续发布《陕西省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指数报告》,出版发行《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图集》《陕西省地理标志商标图册》。实施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实施8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项目。第二,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组织83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盘点存量专利8.2万余件,6.2万件纳入全国专利转化资源库。实施科技成果“三项改革”和知识产权赋权改革,高校向中小微企业转让专利8121件,年均增长42.1%,高校专利产业化率12.5%。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吸引全国1千余项优质项目参赛,成功落地14个,转化金额5.51亿元。“十四五”期间,全省获中国专利奖66项,表彰陕西省专利奖98项。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惠企赋能,设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秦知贷)风险补偿资金,全省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3066项,质押贷款金额累计137.7亿元,受惠企业2439家次。全省知识产权保险投保961单,提供保障1.83亿余元。成功发行两期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2.67亿元。第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出台《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完成《陕西省专利条例》《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修订,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签订《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完成80%。强化协同保护,制定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工作指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建设投入运行,宝鸡等5市(区)获批建设分中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建成运行。第四,促进知识产权开放合作。连续组织丝博会知识产权专题活动。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获批建设并投入运行,陕西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平台成功上线,“一带一路”陕西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西安分中心正式成立。

(五)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

一是强化消费维权。第一,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高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12315“一号对外”“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接听,热线畅通率保持在100%。“十四五”期间,省局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约57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8亿元。消费者投诉调解成功率逐年提升至53.12%。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931个,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参与企业7576家,发展ODR企业5000余家。第二,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聚焦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电商直播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行为纠治力度。纵深推进“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平台“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聚焦养老机构、房产中介、外卖平台、室内装修、运动健身、汽车销售、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中整治格式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部署开展涉疫药品、医疗价格、殡葬收费、农资市场、居民水电气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消费引导。第一,加强消费领域诚信建设。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连续发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红黑榜”通报、12315效能评估评价情况通报等,倒逼投诉基础数据质量、受理处理效能提升。第二,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开展消费环境第三方测评,编制发布消费环境指数报告,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提升至86.41。联合8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省际消费环境建设与指数评估工作联盟”,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区域协作。出台《陕西省放心消费承诺单元建设指引》,发布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与管理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千万工程”,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4家、市级1173家、县级25747家。第三,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强化12315数据分析运用,累计编发各类12315数据分析报告315期,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重阳节等重要消费时节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组织“3·15”系列主题活动,编印《数字消费实用手册》等资料,加强消费知识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开展“放心消费在三秦”行动,组织“三秦伴手礼”评选和展销活动。

三是规范新型消费业态。第一,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发布《陕西省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2030年)》《陕西省清洗保洁服务标准体系(2026-2030年)》,为推进家政服务消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重点消费品、家政养老、文体旅游等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形成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良好氛围。第二,强化新型消费业态监管。探索适配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机制,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风险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实施网络交易信用监管。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实施服务型执法,为新型消费营造规范适度的发展环境。在乡村民宿等服务消费新业态领域,开展服务认证工作,引导从业者提升服务质量。

(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

一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深化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多报合一”改革,推进年报精细化管理,全省企业年报公示率连续十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企业信用监管数据准确率达99.95%,连续多次位居全国第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累计向其他部门推送经营主体信息1.67亿条,获取其他部门经营主体信息2193万条。应归尽归各类信用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融合形成经营主体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行“信用+双随机”监管,打造“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问题发现率由25.95%提升至59.68%。深化信用修复创新试点,开展“信用修复年”活动,全面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畅通线上线下修复双通道。全省修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7.41万户,修复行政处罚信息634件。强化信用约束,加大联合惩戒力度,15.05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02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5.65万人次。

二是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基本手段和方式,协调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将有关专项整治通过联合抽查、协同监管的方式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省级平台开展单部门随机抽查检查4.71万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70.95万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9912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6.28万户。

三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执行基准,研究出台并动态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首违不罚”清单,设定可不予处罚事项43项、减轻处罚事项25项。针对“四新经济”模式,积极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咸阳市获授“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全省应用服务型执法案件5522件,减免罚款8779.89万元,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3937件。

四是大力推进智慧市场监管。第一,夯实数字化市场监管基础。市场监管智慧云中心投入使用,完成市场监管智慧云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等数据整合,通过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打通纵向数据壁垒,实现省市县数据全链路实时互通,推动国家、省级数据直达基层。第二,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依托市场监管智慧云中心,推进税务、电力等部门数据归集、分析、应用,以“智慧监管”“质量发展”两大主题,打造可视化平台升级版,掌握企业活跃度,描绘企业质量画像,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探索“小个专”增信制度,发布“秦增信”融资增信模型,助力1.9万户个体工商户获得贷款9.3亿元。第三,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整合各业务系统,纳入“陕西智慧市监”统一门户,对应App“秦市监”完成华为应用市场上架正式上线运行,归集各业务系统数据4.569亿条。搭建全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纳管单位6.13万家、设备55.3万台(套)、持证人员7万余人。建设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两品一械”许可备案、审评等业务“一网通办”。建成“秦质享”质量基础信息平台,入驻服务机构1299家,引用标准33.58万条,上线服务方案3357个。

五是打造多元共治市场监管格局。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食药安委、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食品领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推动企业从被动接受检查向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转变。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印发《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维护市场秩序。出台《关于依法处置不正当牟利性投诉举报的指导意见》,修订“首违不罚”清单,压缩职业索赔的牟利空间,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推动信息共享和行刑衔接。

(七)筑牢监管基础,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修订《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标准化条例》颁布实施,积极推进《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陕西省质量促进条例》《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制修订。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54部法律法规执行基准441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执法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法制市场监管建设考核评价方案,定期开展评估。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组建11人的公职律师队伍。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任务,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五进”等活动。

二是夯实做强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省现有五星所9个、四星所64个、三星所130个,形成梯度建设格局。协调更新购置执法办案装备,升级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查办全过程记录,调查询问全流程管理,案件会商全时段应用,推动执法全程“智慧化”。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执法规范化标准化,西安模式立项为行业标准。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总局干部网络培训、市场监管业务巡回培训,参训人员6000余人次。选调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及业务骨干分若干批次参加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基层所长及业务骨干培训班,累计培训业务骨干500名。

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充分运用人才引进政策和交流培养机制,申请17名“编制周转池”指标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124名基层干部到省局锻炼。举办春季干部教育培训班;组织做好干部网络学院在线选学工作,完成省委组织部学员选调、干部网络培训学员选调、专题研讨班学员选调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选调260余人次参训。开设“陕西市场监管大讲堂”,举办“处长上讲堂”活动,组织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经营主体数据分析等技能比武,以赛代训提升干部实操能力。组建反垄断执法人才库、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推进执法“智库”建设。印发《关于加强综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三支队伍”建设,组建300人“三支队伍”专家库。

四是推动市场监管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开展“百人进百所”活动,组织省局200名干部分8批深入基层市场监管所跟班锻炼,下沉辖区企业上门服务,面对面倾听、实打实帮扶。实施市场监管行风建设三年行动,凝练形成“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培育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行风监测评价位居全国前列,获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三、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专栏1: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监测食源性疾病26.45万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26件。构建基于抽检数据的食品安全风险地图。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基本实现监管人员、监管对象全覆盖。国、省级监督抽检实现参数全覆盖,市(区)检测能力达到90%以上,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培训食品安全检查员736人,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秦风秦韵话食安”等食品安全专栏20余个。

专栏2: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设立地市药监分局,筹措资金163万元,为基层配置执法检查装备592台。成立生物制品批签发检测室,具备生物制品检验能力参数164个,省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获批实施。发布绞股蓝饮片、蜂王浆冻干粉饮片炮制规范,确定290个品种饮片炮制规范继续执行。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完成药械化抽检36499批次,检查高风险品种药品生产企业392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39家次,“清源”行动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万家。

专栏3:质量提升工程。9家企业、1个班组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评选陕西质量奖12个、提名奖20个。推动1100余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重点培育质量强企企业129家,隆基绿能入选全国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建成陕西质量技术创新基地,“终端用氢装备”创新中心落地氢能产业园。商用车质量大数据平台延伸至2100家链上企业,帮助单车故障率降低20%。完善省市两级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机制,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有机融合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建成“一站式”服务站点109个。

专栏4:计量能力建设。国家输配电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正式成立,国家航天动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通过现场验收,批筹建立1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成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2个,可开展14项流量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与6国计量技术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翻译沿线国家计量技术法规19部。新建改造大区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5项。

专栏5:标准化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团体标准计划项目10项。评选标准“领跑者”企业50家,新增120家企业参加“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培育建设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76个、省级313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旱区农业)获批筹建,发布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14项。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规划》《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等。中亚标准(陕西)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专栏6: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程。培育质量认证先行区9个,其中有机产品认证先行区8个、服务认证先行区1个;确定5个地方产业为第二批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推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创新实验中心项目建设,完成特种设备科普教育基地的优化建设。积极筹建国家绿色建材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材料检验检测中心,已取得了部分检测资质。沣东新城加速构建完整的检验检测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区内累计集聚检验检测机构百余家,涵盖生命科学、贸易保障、环境质量、工业品、消费品、装备制造等诸多领域。

专栏7: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程。建设27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01件,有效商标注册量增长79.4%,PCT专利年申请量累计提高到2442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量提高到244件。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支持8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项目。4个市(区、县)获批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4个县获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地理标志类试点县。有效地理标志商标16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8个,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1239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获批建设并投入运行,“一带一路”陕西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西安分中心成立,陕西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在英国、哈萨克斯坦设立,11个地理标志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名单。

专栏8:市场监管重大信息化平台。市场监管指挥中心投入使用,整合20余套业务系统为“9+1”模块。建成数智市监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智慧云中心、大数据中心等数据整合,实现省市县数据全链路实时互通。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并上线APP。开发“陕生鲜”“陕冷链”追溯系统。建成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两品一械”许可备案、审评等业务“一网通办”。建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本地化部署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全省网络经营主体管理、交易监测、违法证据固定、网络交易在线监管的取证执法。“秦质享”质量基础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成功构建“一码知风险、四色管安全”智能风险监测体系。打通12315与12345平台数据壁垒。

专栏9: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强基”工程,累计培训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000余名。实施“尖刀”工程,出台加强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累计轮训执法骨干和办案能手1000余名。实施“领先”工程,出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育法制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食品、工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骨干2000余人。实施“育苗”工程,选派10余名干部到总局学习锻炼,组织基层干部120余人次到省局学习锻炼,培养各层级优秀年轻干部超2000人。

四、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主体活力不足。新设经营主体数量持续下降,增长动力不足。“十四五”期间,除2023年因疫情结束后经济复苏,新设主体数量较上年回升外,其余年份均呈逐年下滑态势,市场投资创业意愿持续减弱。主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设主体占比偏低,传统产业占比较高,缺乏带动产业升级的龙头型、创新型主体,整体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活力不足。

(二)质量支撑能力不强。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目标未能实现,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7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品合格率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质量服务供给不足,服务机构“小散弱”问题突出。质量品牌影响力不强,知名品牌和企业不多,产品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核心竞争力不强。

(三)消费环境有待优化。消费诉求总量攀升但增速下降,5年来,投诉举报量增速分别为76.0%40.3%40.0%12.4%-0.3%。传统违法问题屡禁不止,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缺斤短两”等啃食群众利益不法行为频发,食品源头问题仍是“重灾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此起彼伏。新消费业态消费纠纷频发,成为消费投诉集中地和消费风险高发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亟待健全完善。

(四)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舆情风险多燃点低矛盾凸显,食品“两超一非”问题禁而不绝。部分基础工业品和关键零部件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企业牺牲产品质量以降低成本,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迅速,长期服役的老旧特种设备越来越多,潜在风险隐患持续增加。

五、“十五五”工作建议和打算

(一)突出抓好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升。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完善和落实助企帮扶措施,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大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科学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二)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健全系统高效、科学完备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体系。完善审查工作流程,细化审查标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查、举报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监督保障。统筹开展“增量”政策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持续加强民生、知识产权等重点行业领域反垄断监管。强化对企业间过度竞争的合规引导和监管规范,严厉打击恶意比价、虚假宣传、互黑互踩、侵权假冒、价格违法等行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质效。

(三)大力推动产业链质量提升。充分发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助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服务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建立适配的质量基础设施,打造计量测试、标准制定、认证认可和品牌培育的服务链条,构建协同服务网络,强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聚焦食品药品、缺陷产品、个人信息等,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强化监管执法。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促进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加强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创新消费问题治理的政策工具,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消费风险预警机制。

(五)提高“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执行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责任落实制度。严把高风险产品准入关口,发挥好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强制性标准的约束作用,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对重点产品销售聚集区、安全问题易发区、安全监管薄弱区,以及消费者投诉多、舆情反映集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强针对性检查执法,提高监管的震慑效果。推动应急处置制度化,完善分类分级、上下贯通的舆情监测机制。

(六)持续优化市场监管方式手段。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不断提升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综合能力。加快完善基础制度规则,强化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赋能,加强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监管信息实时归集、科学分析、广泛运用工作机制,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