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26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23号提案的答复函
晏立群委员: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建言。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判废燃气具国家标准并推动以旧换新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处室和机构进行了沟通座谈。目前现行有效国家强制标准(GB 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提出,适用于使用城镇燃气的家用燃具和配件的安全管理,规定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燃烧器具配件的安全要求,其中强调了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深刻认识到燃气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从生产流通环节深刻复盘燃气具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对于现行标准中判废年限要求与行业发展现状的不协调情况,进一步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标准”的要求。从提案的建议出发查找工作机制中的薄弱不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保持“如履薄冰”的警惕心,切实从生产流通环节杜绝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坚持将燃气具产品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工作部署。2023年我局成立以张小平局长为组长的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陕市监发〔2023〕399号),将生产经营环节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列为整治重点之一,开展专项行动。2024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问题灶管阀”清零行动(陕市监发〔2024〕289号),地毯式进行隐患排查,确保问题产品清零。发布《燃气器具及配件现场检查工作指引》,指导和规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一线检查工作。10月再次发文(陕市监发〔2024〕519号),督促各地市持续加强燃气具专项监管不松懈,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二)逐家逐企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产品动态清零。2024年全省共计现场检查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9256家次,发现问题768个,全部完成督促整改。对省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燃气燃烧器具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个,涉及2家认证机构,属地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限期整改,认证监管发现未经CCC认证出厂违法行为1个、销售违法行为3个,立案1起。共计对燃气具生产销售领域611家单位的809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59批次,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监督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及时整改,全面消除不合格产品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传播燃气具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科学消费理念。2024年9月,我局在张家堡街道常青社区成功举办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活动邀请了陕西省质检院的技术专家,现场展示了监督抽查的燃气具样品为居民们进行科普讲解,接受咨询、答疑解惑,向社区居民介绍了燃气具产品的选购要点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制作并发放了丰富多样的宣传资料,内容包含燃气具质量安全小常识、国家标准要求等,取得了群众的积极反馈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
我局认真研读提案,结合目前专项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今年在燃气具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工作部署。2025年伊始我局即对今年的燃气具专项工作进行筹划布局,综合提案的建议,发布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阶段重点工作的通知》。未明确标识判废年限、生产年月等信息的燃气具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CCC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要求,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问题灶管阀”清零行动“回头看”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印发《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继续将燃气具产品列入重点监管目录,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风险监测、缺陷召回、专项整治、质量技术帮扶等手段,实现监管合力。完善政策配套,鼓励聚焦“两重”“两新”政策要求,开展燃气领域标准培育、培优,并对主导制定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区域协同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分别给予有关政策倾斜和经费补助。
(二)强化执法检查。商用燃气灶具、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紧急切断阀等产品今年都将陆续强制实施CCC认证,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未经认证或许可生产的燃气具产品将不允许生产、销售。我局将积极推动这项政策法规的施行,加强对省内CCC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核查产品符合性和一致性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假冒、伪造认证证书或标志等问题。加强对省内燃气具销售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产品CCC认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识与结构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使消费者购买燃气具产品时对产品的使用年限有清晰明确的认知。重点查处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行为。对于仍然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完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快推动建立标准“动态监测-及时反馈-优化提升”闭环机制。充分发挥陕西省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撑保障作用,鼓励开展天然气产业标准体系研究,支持在燃气具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方面开展急需重要标准的研制。根据行业和社会发展需要,为燃气具判废年限方面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绿色通道。重点关注燃气领域,大力开展国家标准验证点、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建设,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培育标准实施监督员,系统构建我省标准实施监测网,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国家标准对于燃气具叛废年限的标识标志有明确的要求,我局将充分发挥监督抽查作用,全面落实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其公开标准技术要求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的法律规定,清除市场上不符合国标要求的燃气具产品。继续增加生产流通领域燃气具产品的监督抽查批次,将包括商用燃气灶、家用燃气灶在内的11种燃气用具列入2025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目前,2025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和2025年家用燃气灶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联动抽查工作已经开始,其中包括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燃气具产品。
(五)着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平台、电视广播等,向居民普及燃气具相关常识,让群众学会辨识CCC认证产品,引导消费者拒绝购买不合格产品。今年我局还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走进群众身边面对面讲授质量安全知识和提供咨询服务,届时会将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燃气具产品判废年限的规定、CC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市场准入国家政策进行重点科普,宣传燃气具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公众重视燃气具质量安全,进而增强到期更换的意识。多措并举加强对GB 179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CJJ 1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等强制标准的宣贯培训和释义解读,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全力配合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宣传燃气具“超期服役”和长期“带病”运行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商务厅等相关部门推广燃气具以旧换新国家政策,鼓励销售者大力推广“以旧换新”政策,引导用户置换、淘汰达到判废期限的燃气具。通过媒体报道,进一步提高活动宣传和影响力,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燃气具安全管理。
(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严格燃气具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压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燃气具产品CC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提升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净化燃气具产品市场;二是强化与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紧盯问题产品进行源头治理,严肃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合格燃气具产品,确保居民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通过线上、线下、送学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强作责任意识,让基层一线监管人员会发现问题、会解决问题。持续优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引进人工智能协助数据分析,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重点监管风险隐患较高的经营单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燃气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认真落实上述措施,配合商务厅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欢迎您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