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076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13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5〕288号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5-14 16:53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28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珠珠代表: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激光笔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建言。您提出的《关于限制激光笔销售,保护儿童视力健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和机构进行了沟通座谈。激光笔,实际是一种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俗称激光笔,是预期在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供消费者使用的激光产品,使用者通常不需要经过激光专业培训,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就可以正确使用的激光,指示目标物体或空间位置。因发出的激光具有高亮度、高方向性和单色性好等特点,因此在教学、演示、会议、天文观测、舞台表演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激光指示器产品应执行国家标准GB/T 7247.1-2024:《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 设备分类、要求》,该标准规定了激光产品的安全要求、分类方法和标记等。GB/T 39118-2020《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也规定了激光指示器产品的光辐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分类、可达发射和危害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劣质的激光笔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从提案建议出发,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该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切实从生产、流通环节杜绝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使用环节管理,防止儿童误用激光笔致使视力永久性下降、皮肤灼伤等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儿童视力和身心健康。

二、激光笔产品监管概况

近年来,各类存在使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产品及网红新产品层出不穷,儿童由于心智发育不全,缺乏常识认知,导致使用产品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其中就包括激光笔这类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在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同时,也会组织各地在学校周边重点区域对激光笔等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产品开展排查整治。2024年西安市局印发《关于开展“萝卜刀”“激光笔”等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排全市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文具店大排查,查出问题激光笔26支,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全部严肃查处。

2024年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走进校园(幼儿园)开展“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一儿童用品安全行”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消费品宣传教育“三进”活动。省计量院开展“乘着光与你相遇”科普进校园活动,实验团队通过调整激光发射的角度,搭配气体烟雾介质,让学生们了解光的传播规律,获知“丁达尔”现象,现场演示激光光束击破气球的实验,向孩子们亲身感受了激光笔的危害。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

我局认真研读建议,结合今年专项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激光笔产品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提案建议相关内容,依托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针对激光笔产品质量重点安排部署。一是对激光笔、激光玩具等激光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对于排查发现的生产企业,敦促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的激光笔分类标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作出产品警告标记,让使用者能更加清晰地了解激光产品的潜在危害性;二是开展激光笔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并将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是积极跟进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的发布,推动标准的实施;四是严肃查处在营销激光笔、激光玩具等产品时做错误的或诱导性示范宣传;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激光类产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线上线下销售的监管力度

一是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销售激光笔、激光玩具等激光类产品的商铺,并实施重点监管,严格检查激光笔、激光玩具等产品的执行标准、标记、警告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肃查处销售“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以及违规将激光笔作为儿童玩具进行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敦促销售单位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职责。二是对于线上电商、直播、短视频平台,加强对平台内激光笔产品经营者的监测,压实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督导电商平台健全产品自查制度。发现网售“三无”、假冒伪劣、真假掺售的激光类产品的,督促平台立即下架并依法从严处理。

(三)加大激光笔危害的宣传力度

今年我局还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届时将走进家长群众身边,采取印发宣传单、典型案例讲解、现场提问等方式,着重普及激光辐射危害知识,将激光笔产品的使用场景、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的选购常识进行重点科普,加深公众对于激光笔产品的认识和误用后果的重视。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对在校的学生儿童正确使用激光笔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帮助学校师生了解和掌握学习文具质量、用眼卫生等知识,自觉做到不购买无激光辐射类别信息、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产品,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激光笔产品属于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我局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将激光类产品提供、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行为的监管,避免商家将激光笔产品售卖给儿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激光笔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认真落实上述措施,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儿童视力和身心健康。欢迎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