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08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21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5〕307号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7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5-23 09:58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30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27号建议的答复函

原凌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省产后母婴服务机构管理的建议》(第5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产后母婴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隐患排查,强化问题整改,月子中心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一、建立健全机制,压实“两个责任”。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监管根基。立足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印发《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聚焦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从原料采购、储存、制作加工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全方位构建闭环式监管体系,以制度规范为抓手,筑牢月子中心食品安全防线。二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文件,要求月子中心应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通过动态管理制度和机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科技赋能,透明监督。鼓励月子中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借助高清摄像头、网络传输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将食品加工操作的全过程实时公开,实现从“幕后操作”到“阳光厨房”的转变,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提升食品安全管理透明度与公信力。四是强化培训,筑牢安全思想防线。加强对月子中心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筑牢全员食品安全的思想防线,为母婴群体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筑牢监管防线,严惩违法行为。一是风险分级管理。按照《陕西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办法》,将月子中心定为D级(高风险等级),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二是强化监管闭环。省级组织抽查28家月子中心,重点对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场所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月子中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未能及时消除隐患的,约谈了负责人,督促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创新监管手段。结合“随机查餐厅”活动,对部分月子中心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并在线直播,推动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管深度融合。四是曝光违法案件。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方位、多层次加大执法力度。依据违法违规情节的轻重,采取约谈、警示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经营者及其违法情节、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形成舆论和信誉压力,倒逼月子中心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鼓励多元监督,构建共治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发挥消费者、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于社会反映的食品安全舆情及时核实,并向社会公布,提升社会公众对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与参与度,通过强化多元监督力量的协同联动,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对月子中心母婴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切实筑牢月子中心食品安全防线。

四、下一步打算。一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严肃进行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月子中心食品安全水平。二是深化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整治。积极配合卫健、商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制定加强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不断健全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月子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加大对月子中心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强化月子中心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做好月子中心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大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