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35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574号提案的答复函
郭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外卖小哥“随手拍”让“舌尖上的安全”的提案》(第5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制度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2015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为奖励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受理谁奖励”的工作机制,规范了举报奖励的告知、受理、评定和发放流程,确保举报人权益及时兑现。2023年,印发施行《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聚焦民生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生命安全的领域纳入奖励范围,明确奖励条件、标准及程序,强化对“假举报”“滥举报”的监督管理,形成制度刚性约束。2025年,探索构建“党建引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协同治理有效机制,聘请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提升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发现能力。
二、举报奖励具体举措
(一)明确奖励范围与标准
食品安全问题若涉及以下情形,可纳入《实施细则》奖励范围: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食材、非法添加物等涉嫌犯罪或被处以30万元以上罚没款的重大违法行为;
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食品安全隐患,如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线索;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奖励标准根据案件性质分为三级,分别按罚没款的5%、3%、1%奖励,单笔奖励上限为100万元。若为内部举报人(如餐饮企业员工),经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二)优化举报流程与技术支撑
一是多渠道受理机制:举报人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及“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交“随手拍”证据(如照片、视频),同步填写被举报对象、违法事实及联系方式。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我局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收到涉及“餐饮外卖”的投诉举报6432件,全部第一时间转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办结率99.35%。2025年4月,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上线运行,接受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吹哨人”的举报信息,并及时发送各地进行查处,并按照规定进行奖励。
二是快速响应与保密措施:监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奖励申请权利,3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认定,5个工作日内反馈决定结果。全程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
三是开展聘请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试点工作,与平台协作数据共享,监督员通过平台APP“随手报”直接上传线索,智慧监管系统同步接收实现“证据在线调取+指令在线处置”,第一时间分送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处置。
三、开展专项整治
2022年以来,我局在全省持续开展“电商点亮”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照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经营行为。2023年两个主要餐饮外卖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共下线3281家无合法资质商户;2024年共检查外卖餐饮单位46190家次,发现问题单位2678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729份,帮扶提升,改善经营环境798户,下线商户3018户,对涉及到的无证经营的进行取缔,涉及到违法经营的已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持续性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直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走进餐饮后厨,共同监督餐饮安全,2024年省本级开展了13期“网络餐饮直播检查”活动,各地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也利用不同的方式持续性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利用查教结合的方式指导外卖商户做好餐饮安全工作。2025年4月,印发了关于《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省备案的外卖平台、平台内入驻商户进行地域性全覆盖抽查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扩大宣传引导。联合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主题活动,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做好全国食品安全举报平台应用宣传工作。
(二)深化平台合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聘请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试点工作;推动外卖平台数据与监管数据对接共享,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AI”覆盖率,探索“AI智能识别+人工复核”模式,提高线索筛查效率。
(三)优化奖励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陕西省外卖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具体措施,细化“随手拍”证据标准及奖励兑现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