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104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13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5〕375号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13 16:52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37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94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收养老机构物业费的建议》(第6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养老事业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性工程。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改革任务,将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谋划,这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抓手。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将物业公司、公用事业单位收费监管等涉老收费治理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监管为民”理念,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养老机构不合理负担。

一、近年来开展工作

(一)大力开展物业服务及相关领域乱收费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大力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物业服务单位不按规定公示收费内容及标准、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代收水电气暖费用时违规加价等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加大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水电气暖等领域收费整治,严格督促各企业落实水电气暖费用执行居民价格的优惠政策。2024年专门发文对全省水电气暖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公用企业乱收费问题,减轻包括养老在内的各类企业负担。自2020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持续部署“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治理工作,尤其围绕物业服务过程的“转供电”环节加强监管和治理,严禁物业服务单位在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持续减轻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各类企业费用负担。

(二)加强物业服务及相关领域监管执法。2023年以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案件交办等形式,指导各地市深入开展物业服务领域收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立案87件,实施经济制裁325.65万元;对公用事业领域收费单位检查,实施经济制裁6267.47万元。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专项检查,全省各地累计检查“转供电”主体11593户,向20.62万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退还多收电价款35473.53万元,罚没款约1467.9万元。

(三)持续规范物业等相关领域明码标价。及时组织开展全省明码标价三年攻坚行动,围绕包括物业服务在内的九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整治,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诚信标价、明码实价、杜绝欺诈,规范明码标价格式和内容,禁止价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交易权,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物业领域投诉举报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或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关于物业服务收费领域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压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任,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理物业收费领域投诉举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大政策宣传指导力度。采取调研座谈、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指导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执行居民水电气价格等优惠政策,督促各企业相关价格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减轻养老机构不合理负担。引导物业服务单位按规定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做到守法合规收费。

(二)持续开展物业收费监管执法。及时编印《水电气暖领域价格收费执法指南》和《物业领域价格收费指南》,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加大物业收费领域市场巡查检查。督促各地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线索核查等方式,依法严厉查处物业服务单位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切实发挥执法办案对违法主体的惩戒和震慑作用。

(三)持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管。主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协作,根据监管需要加强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会商,视情组织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对于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共同推进公用事业和物业服务单位乱收费、“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等问题跨部门综合治理,通过行业主管和行政执法双向协同,进一步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更好维护全省物业领域收费秩序,助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