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11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19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5〕396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20 09:46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C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39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5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孟裕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基层医疗改革促进我省三医协同发展的提案》(第508号)收悉。感谢您对深化基层医改促进三医协同发展特别是对药品监管工作关心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药监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较好地保障了全省人民用药安全。特别是在“三医”联动机制下,在加强药械质量安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积极协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持续加强集采中选药械监管,2024年对国家及我省组织集采中选50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29家配送企业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抽检81个批次集采中选药品,加强对集采中选药品变更情况管理,集采药品质量得到较好保障。二是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利用电子监管码形成全链条电子监管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对集采中选药品及高风险产品等五大类重点药品全面推行电子追溯工作,进一步利用信息化体系开展回流药预警工作,对个别追溯码同时出现在多个药店情况进行了预警。目前我省追溯扫码入驻率列全国12位,扫码企业数名列全国前6位。三是持续加大医保回流药、麻精药品流弊打击力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榆林回流药案件和渭南市某药店销售回流药案件;与省卫健委、医保局、公安厅联合开展对麻精药品专项整治;与省检察院建立药品公益诉讼信息互通机制,对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追偿。四是配合医保部门做好招标采购工作,积极参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为医保部门提供药品质量、疗效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五是持续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销售违法线索预警监测,先后与国家药监局南方所、京东健康集团、阿里健康集团达成合作意向,开展网络销售的监测工作,推送违法线索近百条,形成线上线下全领域监测体系。六是与卫健部门协作,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和药物临床试验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报告及预警工作,去年共报告药品不良反应45036份,药物滥用750份。

今后工作中省药监局将积极做好与卫健、医保部门间的工作配合协同,共同推动基层医改工作,让医改更加直接惠及民生。您的关于在我省复制推广西咸新区探索建设区域处方审核流转监管中心,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质优价廉的药事服务等相关建议,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将积极按照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在日常药品监管工作中配合做好总结推广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2025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挥“三医协同”治理机制作用,促进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三医”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实施方案》《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药机构发展的通知》,下半年,将加大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建设,围绕突出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凝聚协同治理机制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涉医涉药民生难题。

二、配合做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同管理好人民群众治病钱、救命钱。省药监局作为成员单位,协同医保、卫健牵头部门,始终将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药监部门切入口突破口,按照“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加强全链条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立足职能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保证医保药品质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为医保用药、医疗用药“净源清渠”,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在全省范围内,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风险排查情况,重点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行为进行摸排,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四、联合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让“码上放心”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三医”协作共同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明年药品全品种赋码、全过程扫码。年内,省药监局将制定《陕西省关于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追溯体系的管理办法》,并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追溯系统建设情况、追溯信息提供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实现我省生产药品全部赋码和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所经营和使用的赋码药品全覆盖扫码追溯。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