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39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97号
提案的答复函
王茂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公司变更登记的提案》(第797号)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开展调研,统筹流程再造”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业务流程优化工作。2024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汇编,其中,我局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方案在列,并于2024年12月20日上线运行。
根据工作方案,我们联合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税务局、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围绕优化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事项,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梳理涉企政策、涉企基础业务,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的先进经验。推进涉企数据的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了企业信息的实时查询和核验。对审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和数字化转型。
各部门按照 “能简则简”“应减尽减” 原则,对自身涉及企业变更登记的业务流程和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再造,打破了部门间业务壁垒,取消了不必要的重复审核环节,建立了跨部门协同办理机制。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在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后,将变更信息实时共享给其他部门,其他部门直接依据共享信息进行后续业务办理,无需企业再次提交相同信息进行重复审核。通过优化流程,减少企业办事等待时间,提高整体办理效率。通过合并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实现了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如果企业选择邮寄业务,可以实现企业变更登记“不见面”。
二、关于“细化业务指导,减少材料要求”的建议
日常登记注册工作中,全省各级登记机关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规范》,要求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坚决杜绝要求企业提交《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规范》之外的任何证明材料。根据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工作方案安排,我局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形成 “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用”工作机制。对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材料和信息,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各部门通过共享推送的数据导入本单位业务系统进行受理审核,如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时提交的股东决议、章程修正案等材料,税务、人社等部门可直接从共享平台获取,无需企业再次提供。同时,对现有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办事负担。例如,取消部分可通过信息共享或部门内部核查获取的证明文件。如企业住所变更时,对于能够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获取房屋产权证明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产权证明材料。
三、关于“优化认证机制,精简认证层级”建议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进一步做好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3〕88号)要求,实名认证是申请人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配合登记机关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实名认证系统进行的验证,是注册登记环节中的一个部分。此环节通过线上操作,不需要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到现场。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或者提交经依法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文件。公证文件需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标明办理的具体登记业务内容。
对于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等非自然人经营主体作为股东、出资人的,在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登记机关优先通过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进行身份核验,未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增加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自然人的实名核验。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作为股东、出资人办理登记业务的,登记机关参照非自然人经营主体身份验证方式执行。
目前,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使用的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系统是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建设的,是防范假冒自然人或法人身份登记、加强对虚假冒名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安全、规范、便利登记服务的重要手段。经过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升级实名认证应用程序,认证手段不断优化,增加了小程序服务方式,完善了认证记录存储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实名认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认证过程中,坚持“一事一人一认证”的原则,对每一笔登记、备案业务,对需要办理实名认证的每名人员进行单独独立核验,同时建立了相关人员实名认证结果和其所办业务之间的关联关系,并同步提示冒用他人身份登记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更好的保障了经营者自身合法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优化公司变更登记流程、精简材料要求和优化认证机制等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政策变化,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二)持续跟踪评估。在新的流程和机制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持续跟踪评估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部门协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同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和监督!期待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升效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