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121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21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5〕417号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8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23 14:16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41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18号建议的答复函

白成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横山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保护品牌的建议》(第5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以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印发了《“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实施意见》(陕质委〔2024〕2号),以“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为抓手,助力陕西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格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完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持续做好区域特色品牌建设工作。

一、品牌建设方面

(一)完善政策措施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行动,激发品牌发展新动能,制定印发了《“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通过创建“陕西精品”区域公共品牌助推全省品牌建设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现代化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品牌管理模式持续创新、品牌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品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品牌经济溢价能力明显增强。印发了《加强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培育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总体思路,分层级、分行业建立政府质量奖培育库,有效激发广大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积极性。通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推动1100余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全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扎实开展品牌培育

近年来,遵循自愿参与、免费评价的原则,我局积极推荐我省企业(区域)参加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的全国公益性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共推荐130余家次企业(区域)分别参加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旅游目的地区域品牌价值评价,促进挖掘、提升我省企业(区域)品牌价值,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陕西品牌。依托我省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品牌培育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逐步显现。在今年510中国品牌日活动发布的以地理标志为代表的区域公共品牌中,延安苹果、富平羊奶粉、大荔冬枣、富平柿饼、洛南核桃、横山羊肉、澄城樱桃、商洛香菇、平利绞股蓝等9个陕西品牌上榜,横山羊肉品牌价值为27.55亿元。各市区依托区域公共品牌积极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公共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上下游产业链逐渐形成,经济效益有效提升。持续组织开展“卓越质量三秦行”活动,先后走进12个地市进行先进质量品牌管理经验宣讲,受到全省广大企业欢迎和关注。

(三)全方位进行品牌推广

利用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等省级高水平展会论坛,搭建高层次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展示平台。连续三年在丝博会举办“陕西精品”宣传推介主题活动,通过设立“陕西精品”展区、网络推介直播间、“京东”电商平台陕西品牌专区等,运用丰富的多媒体手段和形式展示我省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各领域品牌企业的产品,向五湖四海的消费者释放出强劲“西”引力。借助“中国品牌日”或“质量月”活动,开展品牌建设经验交流,发布特色明显、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展示我省品牌新形象。

二、打击侵权假冒和品牌保护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由陕西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年来,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聚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知识产权特别是涉农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上下功夫,重拳出击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二是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突出“守护品牌”和“守护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两个主题,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加大涉农产品等民生商品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针对农副产品“蹭名牌”“搭便车”等侵权现象,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执法工作的通知》,集中力量加强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执法工作力度,积极保护地理标志声誉和品牌价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兴旺。

三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管。近年来,我局依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3个单位印发《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联席会议制度》,为建设陕西创新强省、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联合省高院、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三级联动、衔接顺畅、保护高效的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体系; 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的通知》,有利促进了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水平的提升;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同时,我局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积极受理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和相关投诉举报,及时分流转办相关投诉举报,确保包括农产品商标品牌等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是强化跨区域协同保护。我局在省内开展跨区域协同执法,深入推进“一圈两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推动西安都市圈、秦岭生态区、陕北能源区在涉农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协作,全面提升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执法综合效能,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与省外协同监管方面,我局以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十省(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作联动框架协议》《黄河生态经济带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为基础,与四川、重庆、贵州等地建立并深化在涉农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执行、联合执法保护、协作互认共享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互认机制、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制、重点地理标志保护清单机制,开展跨省(区)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跨区域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发挥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的协同效能。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我局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各界人士中聘任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并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商标侵权、傍名牌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电商平台自律签约活动,与省内10家电商平台代表签约,进一步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电商平台发展支持力度,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为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涉电商知识产权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3·15”、“4·26”、农高会等期间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横幅、现场讲解、实物展示、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商家自觉杜绝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广大群众识假拒假意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在公开媒体、网站等平台上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00余件,我局相继发布《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综述》《陕西省知识产权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的良好氛围。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情况,各大媒体集中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近年来,我省连续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各地坚持常态化多次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形成强大打击声势,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今后,我局将持续在政策法规、产业布局、风险管控和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大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区域公共品牌培育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围绕产业布局、产品类型制定培育计划,鼓励开展“一市一域、一县一品”质量提升行动,强化三产融合,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陕西区域公共品牌。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省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