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13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6-26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5〕442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6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27 17:16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B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5〕44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6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提案》(第6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的建议

202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系统梳理了食用农产品监管、许可准入、食品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网络销售、消费、进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食品贮存监管、食品运输协同监管、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餐饮服务综合监管、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8个方面21条需要健全完善的机制措施。我省将细化分工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修正已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6月24日,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正草案共涉及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内容。《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于2015年出台,首次明确了我省“三小”的定义、监管职责、许可备案要求、禁止行为、行政处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规范了“三小”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该条例已有部分条款不适应当前需求。省人大近期正在就该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适当时机修改条例。

以上法律法规修订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威慑。

二、关于“强化源头防控体系,净化食品根基”的建议

按照部门分工,食用农产品的种养殖环节监管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经营环节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市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力度,严把农产品上市关口。我省每年抽检食用农产品8万多批次,约占全省食品抽检总量的40%。对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一是及时公告,下架召回不合格农产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追根溯源,及时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对产地进行查处;三是信用惩戒,将违法企业纳入国家信用监管系统,在土地、信贷、审批、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提高违法成本。西安市在9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快检室,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每年检测约13万批次。对快速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迅速采取措施,禁止入场销售,并立即送实验室检测,确认结果后依法处置。批发市场的快筛快处和市售农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有效阻击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上市,保障了群众健康安全。

三、关于“升级监管体系,凝聚共识力量”的建议

(一)在重塑监管架构方面。2022年,国家出台了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相关制度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确立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是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构建完善中国式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探索,体现在:一是重构工作基础。通过包保督导,把许可、监管等数据打通,摸清工作底数、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实现动态监测与精准施策,提升治理效能‌。二是重塑责任体系。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包保干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三是再造工作流程。从企业主体责任上看,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度自查,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从部门监管职责上看,形成了一套风险研判、风险会商和定期调度机制。四是强化智慧赋能。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将包保干部、企业主体、监管干部、督导情况、问题整改等进行大数据分析预判,预警风险,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水平。陕西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全省6.1万名干部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8.6万家,织密织牢食品安全“保障网”。

(二)在基层人员能力提升方面。每年对基层监管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并采取网上培训、现场教学、执法比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战经验;对基层检验人员每年采取轮流培训、集中学习、以干代培、省级检验机构专家手把手教授的方式,在理论讲解和实际操作中掌握检验技术。

(三)在构建跨部门综合协调机制方面。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是搭建了食品安全数据收集系统,每季度汇总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二是运行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同时12315和12345热线平台也在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三大平台将充分发挥内部吹哨人和外部举报人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及时共享信息、预警风险,定期进行风险会商,完善联防联控举措。同时,积极打通数据壁垒,推动实现部门间相关平台实时共享信息,提升监管质效。

(四)在加强网络食品监管方面。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一是定期监测网络销售平台,及时发现并处置无证无照、虚假证照、证照不符、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二是整合线下和线上监管资源,对线上巡检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化解风险。三是加大网络销售食品抽检力度,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网络食品5874批次(是2023年抽检量的2.7倍),检出不合格和问题食品165批次,问题发现率达到2.8%。所有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均已依法处置。

(五)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方面。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动态调整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名单,按照年度计划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同时,对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网络曝光等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企业,开展问题导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四、关于“严抓生产加工,提升检测能力”的建议

(一)在提升检测能力方面。我省目前获得许可的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机构已达到79家,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已能够满足省内食品检测需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应统筹规划、合理分布,按照既满足监管需要、又服务产业发展、同时避免浪费的原则,我省已组织申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补齐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省、市两级食品检验检测设备的更新与增配,切实发挥市场监管对食品领域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支撑监管、服务产业的积极作用。

(二)在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方面。2024年,陕西省食品安全抽检21万批次,区域上已覆盖所有县、乡镇,检测项目上覆盖所有食品品种和国家标准涉及的重要安全指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覆盖全国各级的食品安全抽检数据信息系统平台,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均已实时录入该平台,所有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结果均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和官微开设了“秦风秦韵话食安”“食品安全小贴士”“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等栏目,每周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预警信息等,引导群众科学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放心消费。

(三)在改进监管方式方面。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全方位布控高清摄像头和建立独立安全监测实验室的建议,因食品企业民生需求旺盛、准入门槛低等原因,长期存在着行业广、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该建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对于企业实时向监管部门上传数据、不定期检查的建议,由于部分数据可能涉及企业秘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围绕您的建议,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五、关于“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社会共治联动”的建议。

在加强社会共治方面,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强科普教育,制作“食为天”科普视频、“舌尖上的安全看陕西”等系列宣传视频,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三秦行”等宣传活动,在机场、地铁、车站、商超、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播放公益宣传视频,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商超、进景区、进社区等活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广泛开展“你点我检”活动。2024年,以“守护出行途中的美食快乐”“面制品”“网络即时配送食品”“零添加食品”“重阳有口福食品”等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8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由群众网络投票选出不放心的食品,安排检验机构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全年通过群众点检共抽取14987批次食品,覆盖31个食品大类,检出不合格429批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企业、律师、消费者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为食品安全监管建言献策。开设“食品类”辟谣专栏,常态化开展谣言治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我省12315平台共接收群众食品投诉举报10.87万件,办结率99.98%,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您的建议,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推进社会共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严把食品安全各环节关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