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6-0004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04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6〕274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7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7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6-06-08 09:56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A类

签发人:高晶华

陕市监函〔2026〕27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47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便民优化购药服务的提案》(第471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药品流通监管与便民购药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搭建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完善“送药到家”服务、优化全流程便民配套等建议,紧扣群众购药痛点,契合药品流通监管与便民服务融合发展方向,针对性、指导性强。现结合药品流通监管职能,就电子处方流转、网订店送、药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等工作答复如下。

一、严把电子处方流转监管关口,规范线上购药源头秩序

坚持处方真实、审核到位、流转可溯,从严规范电子处方在药品流通环节的应用。

(一)压实处方来源与审核责任。督促药品零售企业、线上服务平台与合规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核验处方真实性、时效性,落实实名购药、处方唯一性标记、防止重复使用,严禁无处方、虚假处方销售处方药。

(二)强化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严格线上线下执业药师配备与在岗审核,确保处方调配、用药指导、禁忌核查全流程规范,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推进处方流转全程可追溯。对接省级电子处方中心与药品追溯系统,实现处方开具、流转、审核、调配、结算、使用全链条留痕,为监管核查、风险处置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网订店送、网订店取”全流程监管,守住药品质量底线

围绕采购、储存、销售、配送、售后关键环节,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药品流通监管闭环。

(一)规范经营与配送主体资质。严格线上药品零售企业准入,严查资质不全、超范围经营、挂靠走票等行为;督促配送企业落实药品运输质量管理,冷链药品全程温控、全程可溯,保障储运合规。

(二)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销售、分类管理、效期管理、标签标识线上线下同标准、同要求,严禁网络销售特殊管理药品、过期变质药品、假劣药品。

(三)完善配送服务质量规范。明确药品包装、保鲜、效期预警、破损召回、交接核验等要求,重点加强老年人、慢病患者、行动不便群体配送药品的质量管控,确保群众收到安全、合格、有效药品。

三、深化药品流通“清源”行动,净化购药市场环境

持续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整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严管采购源头。落实供应商审核备案、票账货款一致,严查来源不明、资质不全、渠道违规药品,从源头净化流通市场。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零售药店与线上平台巡查力度,重点整治不凭处方售药、执业药师不在岗、虚假宣传、串换药品、销售过期药等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

(三)强化农村与偏远地区监管。将乡镇、村级药店及配送终端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巡查频次,打通农村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四、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加强与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形成数据共享、线索互通、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监管合力。

(一)畅通信息共享。对接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药品追溯、监管执法数据,实现处方合规性、药品质量、医保使用联动核查。

(二)开展联合整治。配合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查虚构处方、超量购药、套取基金等行为,同步核查药品质量与经营合规,实现基金安全与药品安全同保障。

(三)推进信用与智慧监管。建立药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运用大数据、线上巡查、追溯码核验等手段,提升精准监管、智能监管水平。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聚焦便民购药与药品安全并重,以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持续深化药品流通“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规范电子处方流转与网订店送经营行为。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全链条、全覆盖监管机制,强化配送环节质量管控。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支持合规便民购药新模式规范发展,推动安全监管与便民服务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群众用药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