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6-0005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04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6〕273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35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6-06-08 11:05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A类

签发人:高晶华


陕市监函〔2026〕273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535号提案的答复函

聂立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药行业关键岗位推行身份证核验功能的提案》(第53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药品流通监管、行业规范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聚焦药师“挂证”、兼职、脱岗、信息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出以身份证核验强化技术赋能、健全智慧监管闭环的建议,精准切中药品流通监管痛点,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极强。现结合我省药品监管职能与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药师“挂证”与兼职乱象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药监局严格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将打击执业药师、药师等关键岗位兼职挂证、不在岗履职作为重点整治任务。一是强化现场检查与专项整治,严查人证不符、脱岗缺位虚假备案等行为。二是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对违规人员依法撤销注册、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注册。三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规范关键岗位人员聘用、备案、变更管理。

四是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加快人员信息、注册信息、岗位信息数据整合。2025年,全省查处15名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通过系列整治,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跨企业兼职识别难、离职信息更新不及时、系统前置拦截不足等问题仍需通过技术手段彻底解决。

二、关于推行身份证联网核验、构建智慧监管系统的落实举措

您提出的以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建立联网核验与预警拦截体系,与省药监局智慧监管建设方向高度一致。省药监局将从系统优化、功能升级、机制完善三方面深入探索推进。

(一)建设身份证号唯一标识联网核验库。将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检索标识,整合全省执业药师、药师注册数据、企业岗位备案数据、人员在职状态数据,探索建立统一核验数据库。实现跨证书、跨企业、跨系统信息自动比对,精准识别一人多证、多企兼职等问题。

(二)关键岗位兼职自动拦截功能。探索在药品经营许可、许可变更、备案申报等系统端口,前置身份核验与兼职筛查。企业录入人员身份证信息后,系统自动检索任职状态,发现兼职立即拦截、弹窗提示,未整改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从源头减少企业合规风险,降低事后监管核查成本。

(三)增设人员离职与岗位变更动态预警机制。探索在监管与企业申报系统嵌入关键岗位人员动态预警模块,实时监测在职状态。人员离职后系统自动预警,提醒企业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对逾期未变更企业,依法采取业务限制、重点监管等措施,确保系统信息与实际在岗一致。

(四)完善“预防—管控—打击”全链条监管闭环。探索在预防端形成系统前置核验、自动拦截、预警提醒,压实企业自主自查责任;在管控端形成数据共享、动态监测、风险分级,实现精准监管;在打击端对挂证、兼职、虚假备案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形成强大震慑。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积极探索以身份证联网核验、兼职拦截、离职预警三大模块为主的医药行业关键岗位身份证核验功能建设。持续深化查稽融合与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强化线上系统监管与线下现场检查联动。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加强政策宣传与企业培训,指导企业用好新系统,主动防范合规风险。省药监局将以技术赋能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坚决整治药师挂证、兼职、脱岗等乱象,筑牢药品流通质量安全防线,推动我省医药行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