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签发人:高晶华
陕市监函〔2026〕28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562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物业服务规范的提案》(第5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相关法规
当前,物业服务领域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其中明确物业收费定价规则、企业经营规范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相关监管要求。在物业服务监管中,我省已制定《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等细化监管举措,其中明确规定:成立业主大会前的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老旧住宅等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厘清了定价分类与监管边界。同时,配套出台明码标价、投诉处理等规范性文件,构建起覆盖物业领域收费、服务、监管全链条的制度框架。
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及部门“三定”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物业领域价格收费监管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两大核心职责,依法履职尽责。一是价格收费监管。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捆绑收费及违规加价代收水电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依法对小区电梯等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全过程监督,保障业主使用安全。三是投诉举报处置。依托12315等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响应、闭环处置物业收费投诉举报和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物业领域明码标价监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抓好《全省强化明码标价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实,将物业服务纳入九大重点监管领域,统一规范《收费公示》价签模板,开展政策宣讲培训2000余人次,不断推进物业服务收费公开透明。
(二)强化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我局连续三年联合省住建部门,聚焦物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配合推进2026年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重点任务,积极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特种设备管理等行为,在全省深入开展电梯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2025年以来,核查处置省信联办转办信访线索2条,指导属地局办结省住建部门移送的三批共172件物业公司违规收费线索,公开曝光第一批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乱收费案例,形成强大有力震慑。
(三)强化投诉举报及案件查办力度。指导各地加大物业收费执法办案力度,及时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违规加价收取水电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托12315平台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物业收费投诉举报实行接诉即办、限期办结。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案64件,实施经济制裁(退还、没收及罚款)264.38万元,推动问题整改134个。办理物业收费类投诉举报线索701件(其中:投诉306件、举报395件)。全省共检查电梯使用、维保、检测等相关单位11477家次,抽查电梯61630台,立案查处91家,行政处罚71.65万元,清退电梯维保单位(含维保站点)32家,停业7家。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依职责持续推进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主动与住建、发改等部门沟通联系,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导和突出问题会商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擅自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及时移交同级住建部门处理。不断提升部门监管合力,推动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二是做好宣传指导。指导各地采取印发普法宣传册、政策解读、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司的价格收费、电梯使用安全等普法政策宣传,引导督促物业公司严格遵守价格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收费,守法合规经营。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我局将持续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大物业领域市场巡查检查频次,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督促各地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重点线索核查等方式,及时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与电梯使用管理不尽责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物业领域市场监管工作质效,使人民群众更加可感可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