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签发人:高晶华
陕市监函〔2026〕32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8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第三方线上购物平台推行药品医保结算的提案》(第828号)收悉。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特别是对药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统筹全链条监管,筑牢网售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近年来,平台经济、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群众消费习惯也在改变,药店网售交易额持续增高。针对药品网络交易的特点和风险,国家持续加强线上线下一体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省药监局深入贯彻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在强化网售交易监管、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处方药和禁售药品管控、推进智慧监管全面应用等方面,实施全链条、闭环式、可追溯监管措施,压实各方责任,筑牢网售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一)加强网售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持续加大网售药品质量监管力度,结合全年重点任务,制定网售企业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规范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温湿度控制、冷链运输、追溯管理等环节,确保线上线下药品质量标准一致;严禁疫苗、血液制品、麻精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网售;结合飞行检查、暗访抽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储存运输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二)压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属地平台备案管理,督促平台严格审核入驻企业资质,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落实入驻企业资质审核义务;要求平台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严格落实资质审核、处方审核、信息展示、交易记录留存、风险处置、不良反应报告等制度,对入驻企业经营行为实施动态监控,严防无证经营、违规售药等问题。
(三)规范网售处方药管理
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实名购买、执业药师审核制度,强化处方来源真实性核验,严禁无处方、假处方、重复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分类展示,处方审核全程电子化留痕,确保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坚决守住用药安全底线。
(四)强化药品储存、运输、配送质量管控
一是线上线下同管理。网售药品储存条件与线下零售药店一致,按温湿度分区存放;冷链药品全程温控、实时记录,数据自动上传监管平台。二是严格审核配送企业资质。平台及网售企业委托配送须审核配送企业药品配送资质,签订质量协议;配送药品使用独立专用包装、药品专用标识、防拆封签,冷链药品全程温控。三是夯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谁销售、谁负责,谁配送、谁担责”,对药品配送破损、污染、温湿度超标等异常,立即停售、隔离、上报、召回。
(五)健全药品追溯与风险预警体系
全面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对集采中选药品、医保目录药品及高风险药品全面推行电子追溯,实现“一物一码、全程扫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依托省药品追溯平台,对接第三方平台交易数据,对价格异常、追溯异常、异常交易等风险实施智能预警,及时开展核查处置,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六)深化智慧监管与协同共治
坚持“以网管网、以快治快”,先后与国家药监局南方所、京东健康、阿里健康达成合作,搭建网络销售违法线索预警监测平台,常态化开展网售行为监测,做好线索移交处置工作。积极参与三医协同治理,与卫健、医保部门在数据共享、线索移送、风险会商、联合执法等方面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2024年在全省范围开展网售集中治理。对全省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重点对企业资质、网络禁售药品、处方药信息展示和处方审核等进行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和曝光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2025年起,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重点打击和整治“回流药”和网售违规行为,聚焦药品非法渠道购进和无证售药、违规销售处方药和禁售药品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线上线下一体监管,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有效净化药品经营市场环境。
(二)处方药管理与执业药师监管持续加强
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制度,制定省局《行政许可撤销程序》,明确执业药师注册和事后监管,建立执业药师信用档案。2025年全省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占网售违规案件21.2%;对不符合执业药师管理要求的采取责令注销、撤销等行政措施。
(三)典型案件查办成效显著
依托价格异常、追溯异常等线索精准查办违法案件,渭南市药品监管部门成功查办一起网络非法购进药品案,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榆林市依托追溯系统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跨机构重复购药、异常药品流向等线索,联动多部门开展核查处置,严厉打击网售非法购销药品、回流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为契机,持续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聚焦网售药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强化全链条监管,持续提升药品网络交易监管水平。
(一)扎实开展药品经营“清源”巩固提升行动
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扎实开展“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聚焦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处方药规范销售、医保药品质量安全、回流药整治、执业药师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链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网售药品市场环境。
(二)全面落实新修订条例指南要求
严格执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关于第三方平台责任、网售处方药、禁售药品、处方流转、药品追溯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我省网售监管相关制度,加强培训宣贯,提升监管执法和企业合规水平,确保法规要求落地见效。
(三)持续强化网售药品全链条监管
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加大飞行检查、暗访抽查力度;深化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2026年6月底前达到既定目标;强化风险预警、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严厉打击网售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网售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四)深化协同治理与信息共享
持续加强与卫健、医保、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为药品网络销售创造安全、规范、有序的监管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