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6-0008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23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6〕329号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6-06-24 15:22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B类

签发人:高晶华

陕市监函〔2026〕32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89号建议的答复函

原凌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589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对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固本培元”等四大工程等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安康市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近年来,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方面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聚焦政策引领。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 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项政策,聚焦省级层面可以有所作为的措施,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起草了《陕西省关于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我省中医药产业基础深厚、资源禀赋突出,但产业规模较小、难以凝聚发展合力的现状,以安康等陕南三市为重点,聚焦中药农业、中药工业、中药商业三产协同发展,牵头起草了《陕西省推动中药产业全链条提升质量工作方案》。以上文件的制定印发将切实打通国家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政策供给。

二是聚焦标准引领。系统开展了陕西省药材标准、陕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标准和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等五大标准体系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中医药产业延链、补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依据统一标准进行资源对接和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安康中药材资源禀赋,制定发布陕西省光皮木瓜饮片炮制规范,畅通特色药材资源从初加工食品进入药用的渠道,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光皮木瓜产业发展为白河县八大产业中的首位产业;制定发布绞股蓝药材标准,推动安康地区长梗绞股蓝基原重归绞股蓝的法定标准序列,为以安康特色药材为原料的中成药和制剂品种生产销售提供了法规保障和技术保障。

三是开展GAP和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以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为根本,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精准指导、强化示范带动等“三个强化”持续推进中药材GAP实施。聚焦中药农业和中药工业衔接的关键环节,通过推动道地中药材开展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放大资源整合和集聚效应,将中药材GAP基地由点连线。目前,已指导帮扶安康市建成中药材GAP基地1家、立项培育9家,建成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标准化基地1家、立项培育5家,正在推动安康市中药产业向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发展。

四是开展“秦药名方”遴选工作。联合省科技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组织开展首批陕西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秦药名方”的遴选工作,明确提出“安康市作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要先试先行”,并从优化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审批、支持中医药科研创新、加强医疗保障支持等方面给予入选品种政策支持,促进安康地区优势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使用并向新药转化。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立足“十五五”时期中医药产业发展目标要求和全省中药产业发展实际,将推动我省特色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作为主攻方向,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平利绞股蓝、镇坪黄连、岚皋淫羊藿等优势品种集群;围绕“守住安全底线、提升质量水平、促进产业发展”的监管思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全链条支持企业中药新药研发,全力服务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药品监管工作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