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类
签发人:高晶华
陕市监函〔2026〕358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659号提案的答复函
乔志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预付消费资金监管、防范商家跑路风险的提案》(第659号)收悉。您提出的“构建完善的预付卡监管体系、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建立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开展的相关工作
2025年,省政府建立了由省商务厅牵头的陕西省单用途预付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同年8月,省商务厅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印发了《陕西省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部门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查处预付式消费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不正当竞争,以及价格、广告等领域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年来,我局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投诉举报处理方面。2025年,省12315平台共接收涉“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43074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8.05%。对其中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我局均依法及时处理,做好政策解读与维权引导。积极推进ODR机制建设,依托全国12315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线上直接协商、快速和解”的维权模式,缩短投诉处理周期,提高处置效率。
(二)市场主体监管方面。针对出现的“职业闭店”等新型风险,我局及时落实部署,要求全系统对采用预付费模式经营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利用变更登记程序逃避债务的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对关门歇业、无法联系的经营者,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三)消费领域合同规范方面。组织召开全省消费领域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座谈会,重点推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切实履行订立书面合同、按约提供服务、提前告知变更、及时办理退款等主体责任,防范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四)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方面。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由省教育厅牵头,与文旅、科技、体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项治理;由省商务厅牵头,与公安部门联合参与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衔接上位立法,完善治理机制。今年,《国务院2026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将《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待条例正式出台后,我局将严格落实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省级配套制度建设,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合法权益。持续提升12315工作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信息监测分析,依法查处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中涉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三)加强信用与登记监管,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将采用预付费模式的经营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严格法人变更审查;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精准防范和处置“恶意闭店、卷款跑路” 行为,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四)推动示范合同建立,强化维权依据。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并推广使用,明晰双方权利义务,为消费者维权提供证据支持。
(五)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特此复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