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6-00102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7-03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函〔2026〕362号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6-07-03 16:28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A 类

签发人:高晶华

陕市监函〔2026〕36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56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切实防止重点民生行业经营主体“卷款跑路”的建议》(第256号)收悉。您的建议紧扣民生痛点,对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卷款跑路”等问题作出了深刻剖析,提出的推动地方立法、建设监管服务平台、推行统一合同示范文本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预付式消费监管的职责分工

您在建议中提及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的多项措施,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2020年,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建发〔2020〕190号),商务、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发卡经营者的单用途卡发行和服务等业务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单用途卡相关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涉及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涉及单用途卡的金融欺诈、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多用途预付卡由人民银行许可并实施监管。2025年8月,由省商务厅牵头,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印发了《陕西省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部门职责分工。

二、我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依法处置消费投诉举报,畅通维权渠道。2025年省12315平台共接收涉“预付式消费”的投诉举报43074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8.05%。对其中涉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投诉举报,我局均依法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

(二)严格主体登记与信用监管,源头遏制“职业闭店”风险。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出现的“职业闭店”问题,我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注册登记工作中对采用预付费模式经营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安、检察院、法院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认为企业法人登记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情形的,依法予以撤销。对关门歇业、无法联系的经营者,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三)规范合同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我局持续加强对预付式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在合同规范方面,2025年5月,我局组织召开全省消费领域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座谈会,重点推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履行订立书面合同、按约提供服务、提前告知变更、及时办理退款等主体责任,通过规范合同行为防范消费风险。

(四)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目前已完成由省教育厅牵头,文旅、科技、体育、公安、市场监管等六部门联合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项治理,以及由省商务厅牵头,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参与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利用各种媒介,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在元旦、春节和“3·15”等特殊时节,发布消费提示、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护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我局将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与相关部门一道,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强化投诉举报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信息监测分析,依法查处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三)持续强化主体登记与信用监管。继续将采用预付费模式的经营者列为重点关注企业,落实《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法人变更审查。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进一步强化对“职业闭店”行为的预防和管理。

(四)配合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发布并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广泛应用,为消费者维权提供证据支持。

(五)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在省商务厅牵头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继续加强与商务、教育、体育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预付式消费问题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形式复杂,需要各部门、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努力,才能推动问题的解决。今后,我局将积极履职尽责,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市场监管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