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MB2964081P/2025-0014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7-09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市监发〔2025〕204号
  • 名称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陕西省特种设备领域风险监测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陕西省特种设备领域风险监测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7-11 09:18
来源: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相关单位:

《关于建立陕西省特种设备领域风险监测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局党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点及报送员的确定。监察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一级、二级管控单位)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等四类监测点通过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确认标识,监测点确定风险监测信息报送员后,在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二、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员通过电脑端或手机微信小程序报送风险信息和意见建议至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

三、信息处理机制。各监测点报送的信息通过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逐级处置。平台各项功能将在8月20日开发完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陕西省特种设备领域风险监测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局党组安全生产“八场硬仗”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我省特种设备领域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省局决定建立特种设备领域风险监测机制。

一、总体思路

在全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等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点;各风险监测点确定有经验的一线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专家作为特种设备风险监测信息报送员;信息报送员将日常发现共性或突出的问题信息、风险信息或意见建议,通过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随机反馈相关信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已经构成危害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处置。省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风险信息进行分类、汇总、评估和研判并形成风险减缓措施或建议。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将根据相关措施或建议,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实现早发现、早警示、早防范的目的。

二、工作机制

(一)设立特种设备风险监测点(省智慧监管平台识别确认)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点分为以下四类:

(1)各市、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一级、二级管控单位);(4)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

各监测点须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信息报送员的日常管理、信息报送等风险监测相关工作。

(二)确定风险监测信息报送员(在省智慧监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各风险监测点应建立风险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信息报送员,明确职责义务。风险监测点信息报送员确定原则:

(1)各市、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风险监测工作的同志兼本单位信息报送员;(2)检验检测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信息报送员;(3)一级、二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设备情况,选择熟悉本单位主要设备并有经验的一线作业人员(1至多个)为信息报送员;(4)生产和充装单位确定1至2名一线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为信息报送员;(5)各市县局确定本辖区内特种设备行业相关专家作为风险信息报送员。

(三)需要报送的风险信息和意见建议(通过电脑端或手机微信小程序上传信息)

信息报送员应充分结合自身一线工作实际,将日常工作发现的或日常工作经验认为特种设备领域在行政监管、安全管理、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方面存在的共性或突出的问题信息、风险隐患信息(不含应急类信息)或相关的意见建议,少则一句话、一个问题、一个建议、一个风险隐患、一个困难等;多则一个分析、一个论证、一个规划等,都可通过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随机反馈相关信息,为我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以及省局防范决策做出贡献。

(四)风险监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通过省智慧监管平台逐级处置信息)

省、市、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风险监测负责同志为此项工作的核心骨干,负责辖区信息员管理工作;智慧监管平台将按照省、市、区县横向收集、纵向报送的原则实现分级汇总、分级处理、分级上报。

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和使用单位信息员报送本单位信息时应同时向本单位(质量)安全总监报告并及时安排处置。

(五)风险监测信息研判及结果应用

县(区)局安全监察机构收集到辖区相关信息后协助企业消除隐患,不能处置的信息上报市局;市局安全监察机构应对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并商同级综合检验机构协助企业消除隐患,不能处置的信息上报省局;省局会同省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提出具体措施意见,指导属地消除隐患。

省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风险信息进行分类、汇总、评估和研判并形成风险减缓措施或建议。同时,统计各级风险信息及处置情况,定期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典型风险的处置形成案例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强化隐患处置。

(六)风险监测点和信息报送员的奖励政策

为保障风险监测点的稳定性和信息报送员的积极性,信息报送员反馈的信息仅适用于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帮扶指导解决问题,不得进行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约束。省局将定期结合风险监测点、信息报送员的信息质量对风险监测点、信息报送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工作将为全省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准确、有效的支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上报风险相关信息,认真评估风险现状,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各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单位要密切配合省特种设备风险监测及应急保障中心工作,做好辖区相关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有效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单位,结合风险监测工作需求,建立方便、简洁、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