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6〕40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及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完善统筹协同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总局通知工作要求,将贯彻实施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成员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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