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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6-06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2025〕1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上海翀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德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F91J4Q;

  陕西翌谊好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裴德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MA6W47J09L。

上述公司价格违法案,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陕市监价处罚〔2024〕7号、陕市监价处罚〔2024〕8号),经邮政寄送被退回,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

上述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6138538。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