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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行为规范的通告
时间:2025-07-15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5〕3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行为规范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保障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以下行为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严肃查处,相关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依法予以公示。

一、检验检测机构或其检验检测人员超资质范围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

二、违规转包、检验检测人员未到场、检验检测机构或检验检测人员资质挂靠等行为的;

三、出具虚假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中数据、日期、签字等造假行为的;

四、发现受检特种设备存在未经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等违法问题未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定期检验的(定期检验机构需同时具备监督检验资质);

五、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

六、存在漏检、错检,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检验检测的;

七、检验检测报告签字不齐全,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八、检验检测过程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