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
技术服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型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互联网+AI监管”技术服务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立足现有条件,综合利用视频监控、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视频采集、AI智能识别、数据传输、风险预警等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模式,推动监管模式向“技防”转变,提升企业自律水平。
二、工作内容
1.构建覆盖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关键环节的非现场监管网络;
2.采用AI算法模型,实现对人员操作、环境卫生、加工过程等重点内容的自动识别与风险监测;
3.建立“技术支撑+业务协同”的可持续运营机制,保障监管数据长效可用、安全可靠。
三、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AI视觉识别(需包含图像分类、目标检测、行为分析等能力)、视频智能分析处理以及大数据平台架构开发的技术能力;
5.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化项目,或大型视频AI分析类项目的成功案例与实践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
6.截至本通告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需提交的材料(均加盖公章):
1.《技术服务申报书》(应包含单位介绍、技术能力说明、技术实施方案等);
2.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3.符合本通告“基本条件”中第2项至第6项要求的证明材料;
4.其他认为有必要补充的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可编辑文档(建议使用WPS、Word等通用格式)和扫描件(扫描件应为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彩色版扫描件,格式为PDF)。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编号并统一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请注明“‘互联网+AI监管’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2.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征集单位对材料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因参与征集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相关问题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遴选流程
1.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及技术方案进行统一评审;
2.评审结果将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单位洽谈合作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29-86138236。
邮箱:spxtc66@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凤城大厦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