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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车用汽油等3种产品、醇基燃料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5-10-31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5〕5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车用汽油等3种产品、醇基

燃料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车用汽油等3种产品、醇基燃料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车用柴油、车用汽油、车用甲醇燃料、醇基燃料等4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42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2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包括车用柴油2批次、车用汽油1批次(详见附件)。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车用柴油。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杨凌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0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闪点(闭口)。

(二)车用汽油。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韩城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0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蒸气压。

(三)车用甲醇燃料。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四)醇基燃料。在安康、汉中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1家企业销售的1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5年车用汽油等3种产品、醇基燃料质量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2025年车用汽油等3种产品、醇基燃料质量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

及企业名单

序号

产品种类

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所在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生产

单位所在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电商

平台

备注

1

车用柴油

西安市聚源加油站

陕西省

西安市

东营市瑞林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省

东营市

车用柴油

0号(Ⅵ)

2025/05/14

闪点(闭口)/℃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

2

车用柴油

西安市高新区北雷加油站

陕西省

西安市

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省

菏泽市

车用柴油

0号(Ⅵ)

2025/05/21

闪点(闭口)/℃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

3

车用汽油

陕西梦桃实业有限公司扶风中天加油站

陕西省

宝鸡市

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省

菏泽市

车用汽油

92号(ⅥB)

2025/05/17

蒸气压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