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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04-09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6〕1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省网络餐饮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经营资质违法问题。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许可证,下同)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体门店信息不一致、伪造门店实景等。

(二)场所环境卫生问题。食品加工区积油、积垢、积水,餐厨废弃物外溢,成品与半成品混放,在非食品加工场所制作餐食,清洗消毒不规范,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等。

(三)食品原料安全问题。采购贮存过期、腐败变质原料,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违规使用隔夜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等。

(四)配送环节违规问题。餐食密封不严,使用非食品级容器包装,配送温控失效,配送箱未消毒,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配送人员随意拆封餐食行为等。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健康证过期、造假,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上岗等。

(六)主体责任未落实。平台未提供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技术支持,平台资质审核流于形式、未进行现场审查,未及时处置投诉等。

(七)其他涉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违规线索。

三、举报方式

(一)热线举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举报。

(三)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食品经营单位的内部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网址:https://spjb.samr.gov.cn/)进行举报。

(四)信函举报(请注明“网络餐饮线索举报”):

西安市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邮编:710000。

宝鸡市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62号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六路办公区餐饮科,邮编:721013。

咸阳市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邮编:712000。

铜川市地址:铜川市正阳路19号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邮政编码:727031。

渭南市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邮编:714000。

延安市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邮编:716000。

榆林市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邮编:719000。

汉中市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科,邮编:723000。

安康市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路7号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邮编:725000。

商洛市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江滨大道西段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邮编:726000。

杨凌示范区地址:杨陵区五湖路李台街道办事处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邮编:712100。

(五)现场举报:前往属地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辖区市场监管所反映。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借举报之名干扰监管执法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严肃依规依纪处理。

(三)提供线索时请注明违法主体名称、地址、平台店铺名称、违法事实、发生时间、相关证据(照片、视频、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对查证属实的违法线索,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处。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欢迎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媒体及社会各界据实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